纪检谈话函询方案范文 (一)
处理: 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谈话函询: “谈话函询”是指纪检机关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或函询方式进行处置;目的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理应有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要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纪检谈话函询方案范文 (二)
接访要讲好“百姓话”。“百姓话”指的就是老百姓能理解的话,接地气的话。对于纪检工作人员而言,到一线窗口接待来访群众是常有的事,而与群众打交道就避免不了常“说话”。在接待来访群众时,一方面要认真记录下其反映的内容,不时回应交流,确保如实记录,不偏不倚;另一方面也要注重把书本知识与基层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政策方针“大道理”和通俗易懂“大白话”融为一体,讲好“百姓话”,让政策解读接地气、入人心,让群众愿意接受。对于乡亲们反映的问题,属于业务范围内的当场受理、及时核查,核查完毕及时反馈;对于业务范围外问题,能在接访现场回复的,协调业务科室现场答复,当场无法答复的,耐心做好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积极协助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在与群众交谈时,要力戒“正确的废话、漂亮的空话、严谨的套话”等不良风气,严防形式主义。
谈话要讲好“真心话”。“真心话”指的就是真诚的话,发自内心的话。对于案件查办而言,谈话取证是查清违纪事实的重要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谈话询问水平对于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和相关人员谈话时,有的被谈话人或因畏惧心理避重就轻、或因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或因情绪对立态度生硬、或因不懂法规顽固拒供。此时,我们便要讲好“真心话”,把党纪法规讲清,把政策道理讲明,把利弊关系讲透,打消他们的疑虑。被谈话人虽然接受组织调查,仍然是党内同志,通过深入人心的话语,打破与谈话对象间的“隔离带”,让他们明白组织调查不是“洪水猛兽”。同时也注意把握分寸,可以通过与被谈话人“唠嗑”切入拉近距离,层层深入,使询问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但不可不着边际地“侃大山”,而是要有引导、有针对性地聊,从而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不随意打断,让被谈话人感觉到被尊重。
回访要讲好“暖心话”。“暖心话”是指使人心里感到温暖、提振精神的话。回访教育指的是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后的教育延伸和善后帮教,使被处分对象端正思想、提振精神,是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既是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措施,又能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强化党纪政务处分的实际效果。在回访谈话时,提前了解党员干部受处分后的思想动态、现实表现以及单位日常教育情况,有的放矢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耐心疏导帮助解开心结,让他们从关爱中感受温暖,增添动力。通过讲好“暖心话”,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投身基层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保证受处分党员干部“不掉队”,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注入力量。
新时代赋予我们新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讲好“三种话”,在监督最前沿砥砺初心使命、在执纪第一线淬炼过硬本领、在问责主战场勇于担当作为,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肩负起历史赋予的伟大使命,在新时代长征路上做出更大贡献。
纪检谈话函询方案范文 (三)
处理:
1. 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
2. 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3. 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
谈话函询:
1. “谈话函询”是指纪检机关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或函询方式进行处置;
2. 目的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3. 监督执纪问责,理应有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要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
4. 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纪检谈话函询方案范文 (四)
为了确保提醒、约谈、函询举措的规范运作和有效运用,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防止权力被滥用。
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由市委干部监督办提出意见,报组织部长或报同级党委(党组)批准后实施。
制定标准的文书格式。为了切实把约谈和函询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制定《约谈呈报审批表》、《约谈通知书》、《函询通知》等标准文书。
提出相应的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回避等相关纪律规定,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严格管理,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注重分层级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坚持从严要求,严格监管,以关心爱护领导干部为主,注重平时动态监管,促进领导干部健康成长。
针对领导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对涉及对象进行提醒谈话或发放《提醒函》,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的外,发放《函询通知书》,督促领导干部即知即改。针对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对涉及对象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