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优秀党员考核细则
1 目的
对公司党员写实考核作出规定,确保党员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促进党员素质的提高。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写实考核的全过程。
3 职责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写实考核的咨询、指导,使其规范化和科学化运作。
4 工作程序
4.1 写实考核内容
党员写实考核的内容应反映在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作用方面的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4.1.1 政治思想。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现实表现,参加政治学习的时间、内容、收获,遵守社会主义公德情况,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态度及表现。
4.1.2 党性观念。是否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执行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4.1.3 本职工作。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落实作业标准,积极完成生产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4.1.4 思想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责任区职工谈心、家访,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的情况。
4.1.5 技术业务。是否积极参加技术业务学习,在公司技术业务考试、比武中的情况。
4。1.6 写实考核的内容要翔实具体,重点突出,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依据,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来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应把廉洁、勤政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内容作为写实考核的重点。
4。2 写实考核的方法。
4。2.1 依据写实考核内容由公司党委按党员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等建立《党员写实考核簿》、《预备党员考察表》。
4.2.2 党员写实考核工作要在公司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4。2.3 党员对照写实考核内容,每季进行一次写实考察,并由党小组长或培养人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
4.2.4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写实考察、党小组意见、群众反映和被考察者的实际表现,形成考核意见。
4.2.5 公司党委每季抽查一次,作为“七一”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4.3 写实考核的标准
4.3.1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凡发生严重违纪、事故苗子和违法行为等问题,党内考核一票否决。
4.3.2 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对责任区内职工做到“三必清、三必访、四必谈”,对重点人每月至少谈心一次,保证责任区内职工思想稳定。
4.3.3 坚持结合实际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3.5 自觉遵守组织纪律,积极参加党内活动。
4.4 组织领导
4.4.1 写实考核工作要在两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分层管理,抓好落实。
4.4.2 公司党委定期对写实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掌握动态,实行面对面地指导,并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
4.4.3 党支部应具体抓好写实考核工作的落实,帮助党员提高认识,及时解决写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标准,认真考核。
篇二:优秀党员考核细则
一、目标管理的内容
(一)政治学习及业务技能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积极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争做标准作风的表率。(10分)
(二)组织生活
3、按时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集体活动。(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党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10分)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8分)
(四)遵守
6、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当职工满意的党员。(5分)
(五)服从组织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4分)
8、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踊跃参加并圆满完成支部和车间交给的各项任务。(4分)
(六)做好本职工作
9、积极投身到工作中,认真履行,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10分)
(七)联系职工
10、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向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5分)
11、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5分)
(八)党员作用发挥
12、坚持党性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时时处处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做群众的表率。(10分)
(九)团结互助
1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搞好同志之间的团结,不做破坏团结、有碍稳定的事。(4分)
(十)缴纳党费
14、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10分)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按照自评、互评、支部评议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凡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被支部审定为优秀的党员,方可参加上级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篇三:优秀党员考核细则
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荆组通[20xx]1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五星”党员争创活动,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定标准
1、“五星”党员具体内容:学习提高星、文明和谐星、服务奉献星、爱岗敬业星、廉洁自律星。
2、各支部对照“五星”党员考核评分标准(附后),逐项评定星级。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取消评星资格。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②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在处分期内。③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④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⑤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评选办法
“五星”党员每半年评定一次,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自评、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评定”的“四评”步骤,评定结束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局党组审查、备案。
1、自评。党支部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对照评选标准,进行。
2、互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互评。
3、群众参评。邀请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评议。
4、支部评定。在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各方面评议结果,结合党员表现,确定“五星”评选结果。
“五星”党员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25%左右;三、四星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70%左右;二星及以下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5%左右。
三、结果运用
1、公开展示。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星级台账,开辟党员星级评定展示栏,公开每名党员的评星情况。
2、激励先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评先表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选参与全市表彰的从当年“五星”党员中产生。
3、督促后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党员评议与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对“二星”及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整改。全年两次星级评定均为“二星”及以下的,列为不合格党员。不予评星的党员,列为不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置。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局党组要高度重视“五星”党员争创活动。局办公室、机关党总支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各支部书记为“五星”党员争创活动的具体负责人,要对活动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活动中局党组要派人参加所辖党支部的评议活动,强化指导和督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营造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评星定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注重实效。各党支部要建立党员“评星定级”档案,随时掌握每名党员的星级评定情况,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星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实行动态管理。
篇四:优秀党员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试点》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探索党员日常量化评定管理措施,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目标
(一)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工作热情。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将党员义务具体化,行为准则明晰化,使广大党员认识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管理水平。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用数字量化衡量党员素质高低,使党员作用发挥好坏有明确尺子,党员评议有客观公正的标准。
(三)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将党员履职情况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中,从而增强党员的动力,鞭策、激励每名党员履职尽责,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三、参与范围
机关及下属支部在职党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
五、时间安排
每年进行两次量化评议。第一次量化评议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量化评议在12月30日前完成。
六、方法步骤
开展“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工作,按照学习教育、制定标准、建立制度、组织考评、总结提高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3月1日-15日)
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和《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
第二阶段:制定标准(3月15日-20日)
1.制定量化考评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利于操作的原则,制定量化考评细则。
第三阶段:量化考评(6月、12月)
量化考评按照正面要求、反向考核、以扣为主、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考评。
2.每2季度组织对党员量化考评一次,年度量化考评成绩为两次量化评议成绩总和的平均成绩。?
3.非党员干部职工参照本考评标准执行。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2月)
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针对量化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日常管理量化考评结果与个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