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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的提案(推荐3篇)

2024-01-08 20:41:19 范文大全 访问手机版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1

社区教育立足社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深受群众欢迎,是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开展社区教育较早的地区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全省社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政策措施、课程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标准化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全国领先,市级社区大学、县级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构成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全省现有标准化社区大学4所、社区学院97所、社区教育中心531个、居民学校3109个、社会培训机构2599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社区教育实验区数量均为全国第一。各地加强社区教育网络平台和资源建设,“学习在线网”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示范基地”,各类学习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快捷、方便、全面的学习服务。

社区教育在终身教育领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由于开展时间相对不长,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工作实体有待进一步健全。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居民学校建设地域差距、城乡差距明显。目前,全省只有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4个省辖市依托原先的广播电视大学建立了社区大学,其余9个市的广播电视大学与相关学校合并后,社区教育功能已经明显弱化。80%左右的社区教育中心拥有独立的场所,而拥有独立场所的居民学校不多,且大多分布在苏南地区。部分地区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有机构无场所。

2.各级社区教育机构之间存在功能重叠和联系脱节问题。由于各级社区教育机构隶属于不同主管部门,四级机构在功能定位、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着脱节和功能重叠等现象,以社区大学为龙头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难以深入铺开,各级社区教育机构之间关联度不大,各自为政,存在着教学功能重叠、资源建设重复的现象。

3.四级网络运行不畅,社区教育资源供给与群众需求未能有效对接。很多地方将社区教育视为软任务、非正规教育,在统筹各部门教育资源、形成社区教育的氛围和合力等力度不足。相当一部分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的资源配置偏低,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社区教育培训项目较为单一、内容老化、缺乏吸引力,导致很多地方社区教育局限于老年文化教育,职业教育内容较少,外来务工人员、低收入群体参与率不高。

面对经济快速发展与社区教育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我省应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建设,加强机构建设和资源整合,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为此,我们建议:

一、细化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定位,加快推进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

为实现我省提出的“到20xx年苏南70%以上、苏中60%以上、苏北50%以上的社区教育机构达到高水平、示范性建设标准”的目标,按照社区教育实体重心下移的原则,坚持提水平、补短板集中精力将居民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尤其是农村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好,将教学功能更多的落在居民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上,形成“10分钟学习圈”。加快推动各地社区大学、社区学院建设,发挥好社区大学在社区教育资源开发建设、研究破解社区教育难题和培训社区教育师资等方面的职能。各级社区教育机构教学内容及授课对象宜差异化、错位化,避免重复建设及功能重叠。

二、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评估机制和法律保障体系

加强社区教育四级网络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各项条例的建设,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能和权力范围。建立社区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统一协调和合作,使社区教育机构建设规范化、系统化、网络化。引导社会力量设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的“社区教育实施情况督导委员会”,作为联系广大居民与社区教育职能部门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健全社区教育需求和效果评估机制,以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重视居民的评价,充分体现“社区教育服务社区居民”宗旨。

进一步推动落实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政策。为大力推进xx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省教育厅于x年12月印发了《xx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办法(试行)》,对学分银行的组织架构、账户注册、学分管理、学分应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数万名学员的学习成果存储进学分银行,并开始试点课程学分与资格证书的认证与转换。学分银行的设立促进了市民参与社区学习积极性的提高,但仍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并完善操作细则,提高普及面,使其真正成为终身教育体系中具有特色的重要环节。

建立社区教育的法律保障体系。目前,社区教育的法律保障机制在我国尚无明文规定,造成了社区教育在一些地方不被人们所重视或难以督导。建议我省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方面法律法规的同时,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和条例,明确执法部门,以便把社区教育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三、加强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建设

加强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不同的人群特点,分梯队、分条块进行整合,对社区工作志愿者、兼职教师定期普查登记,设立社区工作者资源库,发动非政府组织机构推动人力资源建设与整合,对业绩突出的社区工作者给予形式多样的鼓励,建立一支热爱社区教育、熟悉社区教育、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教师队伍。依托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大学、社区学院,建立社区教育名师师资库。

加强社区教育线上线下课程资源建设。社区教育应按照五年、三年、一年度为周期,制定教学计划,既要有通识的内容,又要有体现社区自身特点的内容,既要有主要面向老年、妇女、儿童群体的文化素养、教育辅导、现代生活、科技科普等内容,又要有面向待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各行各业人士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内容。整合各地教育、文化、科技、组织部门和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企业网络课程,着力打造“学习在线”和“终身学习资源”网上超市的品牌,搭建城乡一体、走进家庭的数字化学习平台。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提供社区教育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的意见》(苏教社教[]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并将资金的到位率与使用情况列入监督与考核。在政府保基础的前提下,再采取集(资)一点、收一点(费)的方法,发挥企事业单位的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各级社区教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解决社区教育资金难题。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2

案 由: 关于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教育部、文化部分别研究办理

提案人:

内 容: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民族在任何时代发展文化,必须重视弘扬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离开了传统文化,就丢掉了文化之魂,失去了发展的方向,也就淡化了民族特色,并将沦为外国文化的附庸。

近年来,正当许多发达国家努力发展自己文化的时候,我们却忽视了具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华传统文化。传统文化观念的淡漠,文化发展的滞后,将会带来严重后果,我们正面临着西方文化巨大冲击的考验。对此,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将文化建设做为战略任务,制订了一系列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加快了发展步伐。为贯彻中央精神,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动中国文化的伟大复兴,现就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大、中、小学普遍开设传统文化教育课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关键在教育,教育重点在广大青少年,青少年受教育的课堂主要在各级学校。

为使传统文化代代传承,实现中国文化的振兴和发展,建议在大中小学普遍开设传统文化教育课,将传统文化教育做为学生必修课程,列入教学大纲,纳入学校教育重要内容。通过教育,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历史,学习传统文化知识,领悟传统文化精华,弘扬传统美德,激励传统民族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人才。

二、加强教师队伍培养

传统文化教育质量取决于教师水平。由于多年忽视传统文化教育及教师队伍建设,目前教师的自身文化素质和教学水平难以承担传统文化教学任务,因此搞好传统文化课教学,必须从培训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入手。通过培养训练,形成一支熟悉中国传统文化历史,熟悉传统文化教材,熟悉教学方法,有独立教学能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一支高学历,高水平,学者专家型的大学教师队伍。

三、重视中国传统文化教材建设

近年来,教育部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列入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有关大学和出版部门先后编写出版了《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中国传统文化通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国文化历程》等书籍,有的已作为大学传统文化教材进入大学课堂,为大学传统文化课教材建设打下了基础,创造了经验。希望在此基础上,集中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加强对现有教材的分析研究,尽快编写规范化的大学教材。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域特点尽快为中小学编写好传统文化教材,并不断加工修改、提高教材质量,逐步将全国传统文化课教学引向健康发展轨道。

四、在县级以上城市建立中国传统文化园

借鉴全国各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建设经验,利用博物馆、展览馆、公园和现有各类教育基地等场所,为广大青少年建立中国传统文化设施和活动,展示富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园,使其成为学生的校外课堂和群众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中心。

五、营造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舆论环境

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要有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努力拓展传统文化的舆论空间,在学校、工厂、军营、车站、机场、码头等各种公共场所,设置标语、图片、宣传画等载体,展示中国传统文化,让广大群众处处生活在传统文化的氛围中,时时接受传统文化的教育;新闻媒体要通过设专栏、办专刊,介绍中国传统文化,开展传统文化研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环境;要开展以弘扬传统文化为题材的创作演出活动,让传统文化走上艺术舞台,进入影视节目和文学作品;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宣传,完善法规、制度措施,强化全民保护意识,培养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风气和良好习惯。

关于教育的提案 篇3

关于制定“在家上学”条例的提案

案由:

“在家上学”又称“在家教育”,是一种以家庭为主要教育场所、通常由父母或家庭教师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在家上学起初是流行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一种青少年教育成长方式。上世纪中叶,主要在宗教家庭产生,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得到广泛认可的教育形式。美国x年有超过200万的孩子在家上学,占美国K12学龄儿童的3%-4%。在我国,根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x年发布的,我国大陆“在家上学”的学生约1.8万,以北京、上海、广东等东部发达地区为主,最著名的例子是童话作家郑渊洁在家培养了自己的儿子郑亚旗。

“在家上学”由父母在家中自主安排子女的教育,有利于克服大一统学校教育的弊端,因材施教,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教育;有利于多元文化的传承和多样化的教育创新;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个性发展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习型家庭和学习型个人的建设,顺应了社会利益分化、教育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是对公立教育单一教育模式的丰富和补充,从而增加了教育的多样性、选择性,是学习化时代一种崭新的教育探索。美国有研究显示,“在家学习”的学生学科成绩普遍好于公立学校学生,而且他们的社会心理和情感指数也高于平均值。“在家学习”作为一种新的教育途径和选择,已经得到很多国家和地区政府的认可,美国、中国台湾等地都出台了与之相关的法案或条例。

在我国,虽然“在家学习”已成为相当一部分人真实生活中的选择,但还是会遇到一些困难。20xx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虽然存在着制度创新的空间,在第十四条中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给予了地方政府很大的自主空间,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地方立法对“在家学习”做出探索和规定,但在操作上并不容易。由于没有完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历,“在家学习”的孩子想要参加中考、高考时,学籍不完整导致这些孩子没有报考资格。因此,“在家上学”者通常采用的做法是事先递交申请,通过“走后门”在公办学校保留一个学生学籍,为将来留条后路。但随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只有学籍却不去上学的孩子,可能会缺少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记录,依然会有升学障碍。

“在家学习”的孩子大多来自于家庭收入较高的精英群体,因此越来越多“在家学习”的孩子选择了海外留学,导致大批优秀人才和大量教育消费外流。而少数财力不足,无法出国留学的“在家学习”的孩子,则可能因为学籍等各种原因失去进入大学的机会。这些孩子大多个性强,在某方面有独特的才华,属于偏才,如果不能进一步深造,将是创新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损失。

建议:

制定“在家上学”条例,为教育创新提供法律依据。

第一,条例应明确“在家上学”的合法性,并搭建“在家学习”者与学校教育的桥梁。给予“在家学习”者合法的学籍,并制定中小学在家学习的学历认定办法,使其学历得到社会认可;制定“在家学习”者参与中考、高考的具体办法,使其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环节能与考试招生制度对接。

第二,条例中应有对“在家学习”的监督和管理办法。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在家学习”的监督和管理权限。办法中应对“在家学习”如何申请的流程和条件作出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需定期审核“在家学习”的相关条件和资源是否具备,如学习场地、经费等。

第三,“在家学习”者应与在公立学校学习的学生享受同等的教育福利。凡是按规定取得学籍的“在家学习”者,可以报名参与各类竞赛,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在家学习”者,可以依法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的一些福利,例如获得免费书本和取得一定的政府补助等。

建议办理部门: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