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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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师资培训工作,努力实现县委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群众满意、走在前列的现代教育”目标要求,9月上旬教育局督导室对今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主要通过问卷调查、教师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作以下反馈:
一 、问卷抽样调查数据分析
本次问卷抽样调查的学校是柯桥六一幼儿园、钱清中心幼儿园、安昌中心小学、王坛中心小学、秋瑾小学、兰亭镇中学、杨汛桥镇中学、越崎中学、财经学校等9所学校,收回问卷调查表408张。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教师对培训授课内容的评价认为很好的占54.2%,较好的占42.4%,一般的占8.3%。教师对培训授课形式的评价认为很好的占47.8%,较好的占 36.3%,一般的占20.8%。教师对培训后提高工作质量效果的评价认为很有效的占 38.5%,较有效的占 49.5%,不明显的占13%。教师对培训班组织管理的评价认为很好的占54.2%,较好的占 34.6%,一般的占 11.3%。教师对讲课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认为很好的占 48%,较好的占 34%,一般的占18%。教师对参加教材教法考试的评价认为很必要的占18.6%,必要的占39.5%,不必要的占34.6 %,无所谓的占 4.7%。教师对培训考试内容和形式的评价认为很好的占22.3%,较好的占 38.2%,一般的占 39.5% 。教师对培训考试实际效果的评价认为很有效的占18.1%,较有效的占42.2%,不明显的占34.8%,无效果的占8.3%。从问卷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教师对今年暑期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讲课教师、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满意度较高。
二、 值得总结的成绩与经验
1 、注重实效,创新培训模式。今年暑期培训班种类多,人数多,形式新,效果明显。全县举办了高中教师新课程学科培训班;初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初中社会学科教师培训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培训班;骨干教师培训班;新教师培训班和中小学校长培训班。
8月25日~28日全体中小学教师参加了校本培训活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课程实验教材与教法和《新课程学科教学评价》、《新课程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高中教师认真参加了省、市两级对口的学科暑期培训活动 ,注重以教材为重点的教材与教法培训,特别重视十年以下教龄青年教师的高考水平知识的掌握。
职业学校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新理念、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以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主题培训与模块教学相结合为主要形式,积极创新培训方式,切实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今年暑期开展了专业课教师培训、文化课教师培训、教师综合培训等活动。中等职业学校全体专业教师以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重点,暑期进厂挂职实践二周,鼓励教师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参加企业挂职实践的教师还撰写了与企业实践、专业发展相关的调研报告。
幼儿教师8月17日在柯桥中学报告厅集中培训,杭州、宁波的两位省内幼教专家分别给全县900多位幼儿教师作《达克罗滋音乐教学法》和《幼儿园家园工作》两个专题的讲座。暑期全县19个镇(街)的全体幼儿教师分柯桥、钱清、华舍、福全和县机关幼儿园五个点进行一天半时间的分片集中培训,突出重点开展以区域活动为主题的园本培训,给每一位幼儿教师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努力提升幼儿园保教工作水平。
2、加强领导,严格组织管理。局领导对今年暑假教师培训工作高度重视,暑假前召开专题会议,对假期教师培训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许义平局长为组长,局党工委金永毅副书记、局长助理李建忠为副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20xx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培训项目和要求。培训期间教育局领导多次深入各培训点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局有关科室和县教师发展中心狠抓各个环节落实,责任细化到人,保证了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教育总支和学校校长根据全县的统一要求,切实组织好本校教师分类参加的培训活动。县级各培训点所在学校领导工作尽责、落实到位,尽力为参训教师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培训过程中,教研员带领授课教师创新培训模式,改进教学手段,积极引导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对照课标反思教学行为,全身心投入培训活动,保证了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3、全面检测,提高培训质量。今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紧紧围绕“统筹发展、规范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总体目标,实行研训一体,县镇(街)与学校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联动,以考促训、正向激励。为提高培训的实际效能,今年暑期对所有培训实行全面检测。局管干部、完小校长在暑期各类校长读书会后,进行以法律、法规为主的检测;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开展以教材教法为主的检测,高中段10年以下教龄青年教师还参加高考水平知识检测。大家对此次检测反响较好,认为这次考试是今年师训工作的一大亮点。有的教师说针对新课改形势下教材内容、教学思路变化比较大的实际,对教师进行考试是有利于强化教师的学科知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有利于提高教师主动自觉学习的积极性,为自己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提高教师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
4、成效显著 ,教师反响良好。今年暑期教师参与培训的热情高、态度端正、学习的积极性和紧迫感较强。在问卷调查中教师对今年暑期培训学习的内容和方式、讲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培训班的组织管理等评价很高。在学习中大家共同感觉培训转变了教学理念,改革了教学方式,创新了教学策略,丰富了教学技巧,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不仅有理念的转变,而且还有教学方式、方法的丰富体验。通过培训大部分教师在教学理念方面有新的转变。教学思想、教学设计、教学策略、教学技巧、授课艺术有了很大的提高。
许多教师认为在培训活动中,讲课教师的内容来自于一线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有课堂教学中的疑难,有课题研究中的困惑,由学生管理的迷茫,有教师成长中的心结等。一线教师能在培训中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从不同的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畅所欲言,上下互动,问中有辩,辩中有思。老师们深深感到培训班是他们解决问题、获取灵感的最佳场所,多日的困惑与迷茫茅塞顿开,许多的心结在此打开,这样的培训使教师的个性也得到了发展。
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篇二
为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民心、集民智、解民意,笔者对**市救助管理站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有效开展流浪救助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该站严格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市民政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截止十月,该站共接待求助人员1724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724人次给予救助,其中:省外受助人员436人次,本市及其他市受助人员1288人次。从受助人员性别区分:男性1321人次,女性403人次;从年龄结构区分:青壮年1194人次,老年281人次,未成年人238人次;重点救助对象:肢体残疾89人次,精神病人107人次,痴呆傻39人次。其中救助的1724人次受助人员中的225人次护送返乡得到了妥善安置,资助返乡1198人次,接领返乡42人次。
在救助资金管理上该站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救助管理工作上。由于该站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长期在外租房办公,救助场地不足,影响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为更好开展救助管理工作,该站启动未保中心项目建设项目,计划年底投入使用。新中心位于回风片区,交通便利,项目建设面积3973平方米,中心设有受助人员宿舍、观察用房、教育医疗康复室等。在加大硬件设施投入的同时,该站着力加强软件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实施救助管理。XX年和XX年该站党支部连续两年被局党组评为先进支部委员会。
二、救助工作中的基本做法
该站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安全、规范化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逗硬抓落实,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第一,作为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站班子成员带头抓落实,重救助水平,重救助质量,重救助效率,重安全救助。建立安全建设目标责任制,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加强流动救助,专门成立4个流动救助工作小组,实行轮流外出开展流动救助。确保每周开展两次街头救助,向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引导受助人员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告诫,加强与其户籍所在村、社区联系,力争让他们主动放弃职业乞讨行为;进一步探索变“输血”为“造血”,变“消极性社会救助”为“积极性社会救助”的救助模式。建立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将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工作中。
三、有待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日趋便利,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无论是救助对象、救助理念,还是救助内容、救助方法都在改变。传统的吃、住、接、送等救助方式已不适于救助管理工作的需要,也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首先,救助工作的对象发生了变化,流浪乞讨成因复杂,救助对象的数量和群体逐年扩大,救助的要求和救助的内容延深,救助质量要求高,救助对象不再仅仅限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还有财物被盗、传销解救、进城务工、城市拾荒人员,以及打拐解救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实际无人照管儿童等。仅、XX年度该站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分别为298人次、260人次。其次,救助工作理念和救助内容发生了变化。人性化的救助,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更加彰显。救助内容不再是仅仅满足流浪乞讨人员的吃、住、行等基本生活救助,而是全方位的生活救助和心理修复、精神支持、医疗救治等的综合性救助,救助的要求更高,层次更深。第三,救助工作的方法发生了变化。从求助者主动来救助站求助到救助工作人员走出去上街主动救助;从护送回家到源头预防;从简单生活救助到生存技能培训、心理矫治等,工作方法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单一的工作方法已无法适应当前救助工作需要。第四,救助工作的专业化人才缺乏。由于我市没有高校和专业的社会组织,再加上救助站硬件设施不完善,缺乏社会工作人才,目前只有1人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质,无法全面开展社会工工作服务,导致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徘徊于低水平阶段。同时新进工作人员往往专业不对口,专业对口人员又进不来的现状,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由于救助工作这些变化,传统的救助方式在政府机构的主导下,为求助人员提供食物、住所、医疗救治,联系家人和单位,提供乘车凭证等物质方面的救助,而缺乏精神与心理需求方面的安抚与疏导,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他们还有着更高层次的需求,如医疗保障、心理修复、获得就业机会、接受相应教育等等,通过运用传统方式对流浪儿童进行救助使儿童再次流浪现象较为严重。对于特殊人群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心理矫正感觉力不从心,迫切需要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矫正、非正式教育等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寻找新的救助方式,创造新的救助理念,建立新的救助工作机制以适应这些情况的变化。一是通过引导和购买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力量参与”的机制,可以有效开展救助管理站内的社会工作服务和站外拓展性服务。二是内部挖潜,加大干部职工学习力度,通过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培养一批专业性人才。
虽然《救助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受助人员的安置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受助对象返家安置仍比较困难。通常对于能够自行回家的成年受助者会提供乘车凭证,受助儿童由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至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但其中的盲聋哑、痴呆傻、精神病等受助人员因受语言交流、精神疾病等障碍,无法提供准确的信息,无法和受助家属联系,只能送往医院治疗、供养,救助期满也无法送走;有的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行动不便者因亲属或所在单位不愿接回,要求救助站送回或者借故推托甚至直接拒绝接回;流出地不主动配合接回未成年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人员;一些因年老、年幼或智力存在障碍无法查明亲属者。我市缺乏相应的福利机构对上述对象进行安置,目前市社会福利院正在筹备建设中。
**市救助管理站始终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为流浪乞讨特殊群体办好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救助管理工作良好形象,为我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篇三
国家民政部发文将“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以来,原先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人性化的救助管理制度,工作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救助管理制度施行7年来,全国各救助管理机构从如何保障受助人员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尝试。但是,新时期救助管理的对象与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而救助管理制度、法规却较为滞后,新问题逐渐凸显,制约了救助管理工作的良性运转。因此,要进一步促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发展,使其社会保障功能发挥作用,需认真探索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探讨,寻找的解决方法。
一、救助管理工作现状
(一)目前工作依据
目前,救助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依据是国务院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工作实行“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具体操作按国家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救助法律法规不完善,一些服务管理难题日益突出。
(二)受助对象来源
1、进站方式。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自行来站。自己询问至救助管理机构求助。二是护送来站。公安、城管执行公务时发现并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由其他救助管理机构护送来站。三是主动外展。主要是救助管理机构救助巡逻车主动将救助管理工作拓展至街面,发现并带至救助管理机构。
2、流浪原因。造成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的根本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关系复杂、家庭结构异常,导致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并且,由于地区差异,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尽相同,也不够完善,一旦家庭出现问题,依靠自身无力解决时,即易造成流浪。研究流浪乞讨人员流浪的原因,是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发生的必然途径。
(三)工作开展情况
1、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从全国救助管理机构来看,对受助成年人的救助,主要是满足其基本的生存需求,为他们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安全整洁的住宿环境,以及通讯设备和返乡车票,并对无法核实身份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患病受助人员送医救治。此外,一些救助管理机构也初步开始探索,为具备一定条件的务工不着受助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对受助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除了提供基本的食宿与照料外,还要联系其亲属来站接回或护送至原籍地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在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的整个过程中,保护是第一位的,要担当对受助未成年人的临时照顾职责,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目前,一些救助管理机构也开始探索在机构内开展针对受助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以及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
二、救助管理工作困境
(一)存在的主要瓶颈
1、法律法规滞后。新时期,救助管理工作面临了很多新问题,求助人员的流浪乞讨原因多种多样,情况复杂多变,其中职业乞讨、跑站骗助、非自愿入站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占很大一部分,对他们的管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工作常常会陷入被动和尴尬的局面,这属于政策层面的瓶颈。
2、救助力量单薄。单纯在机构内,满足受助人员基本食、宿、行的传统救助模式,已经滞后于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开展前期预防和后期跟踪回访,如何整合社会资源合力开展救助管理,已经成为救助管理机构必须研究探讨的新课题,这属于机构层面的瓶颈。
(二)存在的突出难点
由以上救助管理工作的主要瓶颈,衍生出救助管理工作存在的以下一系列突出难点:
1、职业乞讨人员劝助难。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一直是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媒体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目前,老百姓对是否应该救助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一种认为政府必须管,一旦街面出现乞讨人员就是不作为;另一种认为政府不用管,乞讨并不犯法,不让他们乞讨就是乱作为,这让救助管理工作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同时,全国范围内没有明确的'管控区,管理职业乞讨行为没有立法支持,没有处罚依据,只能以劝助为主,不能强制管理,导致劝离后又返,甚至购票送上返乡车辆后,过几天又出现在原乞讨地,如此往复,成效不佳。
2、精神病人甄别救治难。在日常接待工作中,一些求助人员身患精神疾病,然而入站时处于发病间歇期,其言语、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无法分辨。这类人员入站后一旦发病,往往事发突然,极难控制,甚至危害其他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而有的精神病人同时还患有多种躯体疾病,比如肝炎、结核、性病等传染病,或者感染、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普通综合性医院一般缺乏相应的综合性治疗条件,不能同时治疗两类疾病,都不愿接收,救助站只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费尽周折从中协调。
3、特殊受助人员逐年增加。近年来,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的经济、环境等差异仍呈较大态势,大量的流动人员涌入经济发达地区与城市,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出现了一些家庭无能力或无人员照顾、看管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以及精神病人和残疾人,这些人员在缺乏有效监护的情况下自行外出,或迷路无法返家在社会上流浪、拾荒,或受人操纵加入职业乞讨及犯罪组织,从而直接导致救助管理机构内痴呆老人、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残疾人数量不断增加,而这些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都需要联系家人领回或由工作人员护送至户籍所在地救助管理机构。然而,救助站工作人员编制有限,人员紧张,逐年增多的特殊受助人员使救助、管理、护送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难以及时完成。
4、非自愿入站未成年人管理难。一些由公安部门护送来站的流浪未成年人,大都是从事小偷小摸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甚至有的从事过服务,但由于案值小、年龄小,尚未达到量刑条件,目前的做法是护送至救助管理站来实施保护性救助。但此类受助未成年人一般都不愿接受救助,在他们看来,救助管理站对他们的保护就是一种强制,通常采取一些自残、自虐、绝食、打架等过激行为以示对抗,想要脱离保护。救助管理站作为该类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存在着很大的看管难度,正常工作开展受干扰,特别是在护送其返乡的过程中难度更大,因此如何有效地实施保护性救助一直是救助管理站非常棘手的问题。
5、跑站骗助人员劝返难。对跑站骗助人员的处置,是所有救助站管理中遇到最头痛的问题。他们有的单个而来,有的结伴而来,来救助管理机构不是因为真正遇到困难,其目的是要好吃好住还要钱,稍有不称心,就会辱骂刁难工作人员,有的甚至借醉酒故意寻衅闹事。由于救助管理机构没有执法权,不能采取强硬的处置措施,只能拨打110报警电话,请公安部门处理,但警察也无相关依据采取强制性措施,只能以教育为主,待警察一走,他们的气焰就更嚣张了。长此以往,对这类人员的管理越来越难,工作人员的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
三、救助管理工作思考
救助弱势群体,仅单靠救助管理机构去实现是远远不够的,要更有效地救助弱势群体,深层次解决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各种难题,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整合资源,才能真正达到助人自助的最终目标。特别是流出地政府要加强对外出流浪人员的监控和帮教,各部门在管理返乡流浪人员时,应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要积极帮教,妥善安置,帮助返乡流浪人员尽快步入正常的生活,融入社会。
(一)政府牵头,社会关注,把救助管理工作作为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进一步加强全面宣教引导。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做好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全力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重点从未成年人教育抓起,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养公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树立“八荣八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促进农村文明发展。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逐渐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业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占全国人口比例大多数的农民也富裕起来,从源头上减少农民弃农务工、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借力主流媒体,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加强社会关注,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氛围,提升全社会救助弱势群体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
2、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意识。一是实行城市属地管理。在城市确定属地管理范围,由属地责任部门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履行发现、教育、引导或护送至救助管理站求助的责任和义务。各地方政府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市(区)政府及属地责任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在此基础上,救助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履行监督管理和后续保障职责,合力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社会保障。对于家中有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以及残疾人的特殊家庭,应当由当地政府根据其行为能力的高低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最低生活保障,减轻困难家庭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由救助机构救助护送返乡的,应由当地救助管理机构介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发挥社会保障职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是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依托各地方政府,从救助管理机构内到机构外建立系列、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培养专业的社工人才,为弱势群体整合资源,介入问题家庭,帮助其在解决临时困难返乡后,能够自力更生,尽快融入主流社会,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3、进一步增强法制建设力度。一是有法可依。建议立法部门,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相关立法,填补法律空白,使救助管理在处置强讨恶要、跑站骗助、寻衅滋事人员时,有法可依,处理有规可循,避免救助管理工作陷入尴尬境地。二是违法必究。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严厉打击妇女儿童人贩、强迫妇女儿童犯罪的违法行为,解救被害妇女儿童,全力保障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执法必严。除了对人贩、强迫、组织犯罪严厉打击外,特别要对遗弃现象追责,以遗弃罪定罪,追究遗弃人的法律责任,严格惩处。否则,一旦遗弃现象无法控制,遗弃人对社会的依赖越来越强,而且无所顾忌,势必继续助长遗弃之风。
4、进一步强化精神疾患管理。一是知识宣教。卫生部门加强心理疾病知识宣传,引导大众正视心理疾病,鼓励公民积极接受心理治疗,预防减少抑郁成疾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治疗。卫生部门做好精神疾病的干预工作,为精神疾病的治疗提供便捷良好的途径,各大医疗卫生机构专设心理门诊,并鼓励开设心理咨询室,使心理疾病能与生理疾病一样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病率。三是源头收治。各地公安、卫生部门应做好当地精神病人的管理、统计、收治工作,指导精神病人诊断治疗,整合资源为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家庭提供就医保障,防止精神病人被弃外流。
(二)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全面完善提升救助管理站作为专门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地位。
1、实现救助管理硬件设施现代化。一是救助场地布局合理。按照《全国规范化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合理布局救助管理机构场地,实现受助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区管理,男性、女性分区管理,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残疾人与正常受助人员分区管理。二是服务设施配置齐全。按照《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实现救助管理机构基础服务设施配置齐全,服务受助人员的各项功能用房到位且配套用品齐全,服务老弱病残受助人员的各种康复辅助设备齐全。三是安全设备保障到位。进站安检设施设备要高灵敏度、高辨识率,防止危险品被带进站。监控设备要全面覆盖,保障站内受助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精神病人进行临时观察的隔离室要严格按照精神病人住院病房设计、使用,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2、实现救助管理运转机制规范化。一是严格安检,加强管理。严格进站安检制度,杜绝危险品被带进站内。同时,加强安全巡视,加派人手,发现问题尽早控制,及时处理;加强入站甄别,利用公安户籍网和救助信息网进行人员信息比对,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坚决不救助,彻底消除跑站骗助人员的侥幸心理。二是增加工种,明确分工。对于持续增多的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高龄老人、残疾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业护理人员,确保其在站的日常生活;对无理取闹、打和夺、突发精神疾病人员,增加治安管理人手,巡逻管理,有效控制,必要时报送公安机关或转送医疗机构,保障其他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三是多方协作,统筹安排。由于救助管理机构属于临时性救助机构,人员流动性大,不适合受助人员长期滞留,应当与福利机构加强沟通和协作,尽快将特殊受助人员送至福利机构救治。对于身患多种疾病的精神病人,建议卫生部门指定医院,建立综合救助病区,专门收治特殊受助人员。四是人性服务,专业救助。在救助管理机构规范社工服务,以“助人自助”理念,用接纳的态度和专业的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帮助受助未成年人走入正轨。加大对进站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力度,采用多媒体课堂普法、播放法制宣传片、翻阅法制书刊、聘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教育流浪未成年人用法律保护自己,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3、实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统一化。在救助管理机构成立的7年时间里,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内容在国务院、民政部文件指导精神下是相同的,但是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却由于不同地域环境和各地政府的工作方法不同产生了差异。有的城市救助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性质,有的城市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性质,有的地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是独立的机构,有的地方是与救助管理站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转模式。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联系密切,工作中要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受助人员的护送、返乡、帮教工作,不同的机构性质容易造成工作上的不便利,以及工作人员心态上的差异,不利于救助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因此,应逐步实现救助管理机构性质的统一化。救助管理事业已从一个呱呱婴儿成长为一个小学生,在发展的道路上仍会遇到很多曲折和新的挑战,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我们救助工作者从工作实际出发,考虑弱势群体的需求,不断积极探索,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各地市情的道路,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进步,以此来助力民政,服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