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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八年级的读后感优秀(精选5篇)

2023-10-12 22:38:02 学生作文 访问手机版

读后感八年级的读后感优秀 篇1

暑假里,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觉得友谊才是最重要的,有朋友才能团结;在这本书里,主人公多萝茜一路上和朋友互相关心,互相照顾,艰难地度过了一次次冒险。

多萝茜和她的亨利叔叔、爱姆婶婶生活在一间很简陋的小屋子里,因为那里经常刮起龙卷风,在一次可怕的`龙卷风时发生了一场意外,多萝茜因为不想抛弃她的好朋友托托(其实那是一条带给多萝茜快乐的一条小狗。)所以没有及时赶到躲避龙卷风的乌黑乌黑的洞里。结果被吹到了一个名叫芒奇金的地方。后来,她听说有一位无所不能、法术高超、从天而降的伟大魔法师奥兹大王,传说世界上没有他办不到的事情。于是,多萝茜想去见见他,让他帮助自己回到想念的家乡。她踏上了寻找奥兹大王的路程,一路上遇到了许多与她并肩相站的朋友:稻草人、铁皮人还有胆小狮,他们躲过了身高如大象,头似猛虎,身像棕熊的虎头熊,在后来的事情中,多萝茜还意外地杀死了西方女巫……在这些冒险中,他们几个谁都没有发现一个事情。在路途中,稻草人已经有了一个聪明的脑袋,每当铁皮人看见小动物被欺负时,总是感到忿忿不平,并出手相助,这说明他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颗心,胆小狮在面对困难时永不退缩,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最后除了多萝茜还没有完成她的心愿了,但经过朋友的鼓励、救援,最终她也回到了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不仅为他们的这次冒险而震惊,还对他们之间深厚的友谊而震惊。在这个世界上,友谊比什么都重要,一旦失去就想挽回。正是因为多萝茜他们发挥了这种宝贵的精神,所以克服了重重难关;也是因为他们为了心中的梦想而努力的结果。

读后感八年级的读后感优秀 篇2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这是朱自清爷爷《背影》中一句话,每当读到这,我的眼中就会含着泪花。

带着泪花,我又一次把《背影》读完了。那肥胖的,黑布大马褂,深青大棉袍的背影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读到这我感受到一位父亲对出远门的孩子放心不下,关切、爱护。父亲那么胖, 走到那边月台须跳下又爬上,步履蹒跚为儿子买回橘子。在父亲为儿子买橘子的过程中,蕴含着父亲对儿子深深的爱。

天下的每一位父母都是很爱自己的儿女的。这种亲情是无私的爱,最纯洁的感情。他们对儿女的关爱是那么的无微不至。我的父亲和朱自清爷爷的父亲非常相似,他对我充满了关怀和爱。但是,我以前对父亲的爱当作熟视无睹,并没有好好地去珍惜,常常厌烦父亲罗嗦,去顶撞他。可是现在父母迫于生计外出打工了,一年仅回来一趟。平时爸爸只是打电话问我学习情况,寥寥几句话就完事了。我多么想父母在我上学时叮嘱几句,在我放学时多陪陪我。想到这些,我不禁泪潸潸了——何时再听到那熟悉的“啰嗦”声。

读后感八年级的读后感优秀 篇3

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鲁宾逊漂流记》,我不一会儿就爱上了这本书,且深深地被主人公的意志力所折服。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读后感八年级的读后感优秀 篇4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读后感八年级的读后感优秀 篇5

坐在书桌前,摒弃心中的浮尘,泡上一杯茶,静静地品读着《培根随笔》,感受着前人感悟的真理。读培根随笔你听不到作者灵魂的絮语,也不像一位朋友在娓娓谈心,倒好像是在听一位高人赐教,一位法官判案。

读培根的《谈天性》却震撼了我,对人的天性的剖析深入人心,令我浮想联翩,随着历史的推移,在历史中回忆起了人的本性。

三国时期,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这是刘备坚持不懈、执着追求的天性;三国鼎立时期,曹操为了城池,为了胜利,不惜用阴谋,这是他狡诈,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天性;关羽大意失荆州,这是他艺高胆大,狂妄自大的天性;张飞死于内奸的刺杀,这是他脾气火爆、爱喝酒的天性;诸葛亮神机妙算,火烧赤壁、草船借箭,这是他聪明智慧的天性。刘备死后,诸葛亮尽力辅佐刘禅,却一再失败,这是刘禅好玩、胸无大志的天性。

新中国成立后,时代在发展,贪官在进步。以前是公家的粮食私家吃,现在是走私、黑社会、情妇横出、巨额受贿。这都是贪婪、犯贱、没有责任感的天性。

但是,人却可以克服这种天性。书中写到"压力使天性的反抗力更强。纪律和教育能使天性规矩一点,但只有习惯能改变、抑制天性。"天性只能被习惯所克制,只能被人的意志力所控制,一个人的意念如何,决定了他的天性好坏,更决定了他的成就大小。

培根这样写道"人要想战胜天性,给自己规定的任务不能过大,也不能太小。因为任务过大,他就会屡遭失败而气馁;任务过小,虽常常得手,但进步甚微。"这不正好应了中国的古话"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么,改变自己的习惯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循序渐进。

人的天性不长香卉,便长野草。在这尘世中,歪风邪气颇重,与其发现恶习再改正,不如先给自己培养良好的习惯,在尘世中坚守一方心灵的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