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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2000字(推荐8篇)

2023-10-12 01:30:02 学生作文 访问手机版

第一篇:活着读后感

第一次接触罗素的名著《我为什么而活着》这篇文章是在上高中时。因为列选在语文教科书中,所以还是有意无意的阅读了。不过因为那时年少轻狂不识人间情愫为何物。草草阅过几遍,也许是青春期的判逆吧,那时的我对那些太富有人生哲理的文章不做细读。因而,虽然现在懂得人生的意义所在,但还是与许多哲理精华失之交臂。

前段时间,综英老师给我们随堂放听力进行练习,其取材就是罗素的《我为什么而活着》,那一刻发现这篇文章耐人寻味。另外,因课程需要,马哲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读后感。所以,我带着那份兴致再一次阅读了罗素的《我为什么而活着》。在自己心志渐渐成熟和价值观开始形成的条件下,仔细琢磨了这篇文章。感触颇多。下面,想要就自己对这篇文章的理解和读后的感受以文字呈现。

“我为什么而活着?”古往今来,人们千百次地这样追问过自己。我究竟为什么而活着,这个问题既简单又复杂。有的人碌碌一生,未及思考就已经成为人间的匆匆过客;有的人搜故寻今,苦思冥想,终其一生也未能参透其中玄机。罗素为什么而活着?通过文章,我们可以知道:“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没错,这就是罗素生活的全部内容。以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他的一生。那么罗素用“纯洁”、“无比强烈”来形容这种激情,到底要表达什么样的含义?通过细读,我认为作者用“纯洁”,说明其一生的追求,除了这三种之外,别无其他;“无比强烈”与“不可遏制”呼应,也说明这

三种激情在自己漫长的一生中始终左右着自己的行为。通过渴望爱情、追求知识、同情困难诠释是他一生为什么活着,同时也显现出了他崇高而伟大的情怀。

通过研读课文,我深入理解了作者的观点,体味到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首先,他写道自己活着的第一种激情是渴望爱情。因为爱情给他带来狂喜,可以帮他解除孤寂以及体会美好的人生境界。没错,爱情是世界上美好的东西。但是,什么是爱情?以及现在的我们需要爱情的理由又是什么?我想这是值得活在当下的人们应该思考的话题。

其次,支配他活着的第二种激情是求知。文章中作者提到自己求知的原因是(1)希望了解人类心灵;在这里我想说“人的心灵”代指有关人本身的知识(2)希望了解星星为什么发光;“星星为什么闪闪发光”代指有关自然的知识(3)试图理解毕达哥拉斯的思想威力,而这代指有关人与社会的知识。作者用诗化的语言形象地表现了渴望了解人类自身、探索自然奥秘、理解社会科学的强烈愿望。这三方面的知识涵盖了人与自我、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全部内容,也就是说作者渴望了解的是一切知识。作为求知的我们,来到大学到底是为了求知还是为了享乐,或者说是挥霍父母的血汗钱乃至自己的青春?现在竞争日益激烈,有多少人为了赶上时代的步伐,日夜兼程。而学习这场激烈竞争的序幕才刚刚拉开,谁能大意的可以高枕无忧呢?更何况以后找份满意的工作

是我们的宿愿!我现在的学习,其实是让自己的心踏实一些,我今天的努力,就是今天的从容为明日的从容甚至为了后日而做的准备,可是谁又知道后天会是什么样子呢?一直被谣传的20xx 年是世界某日,所以一些人趁机鼓吹不趁着现在好好享受,到那末日到来之时,人就无法再享受到美妙的事物了。倘若20xx年真的是世界末日,我相信真正得人是不会因为末日的到来而放下手中的学习,工作的。轻易放下手中学习,工作的是那些心中没有主见的人,是那些没有寄托的人,是那些随波逐流的人

再次,作者提到第三种支配他活着的激情: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他同情苦难:饥饿的儿童、被折磨的受害者和无助老人、全球性的孤独、贫穷和痛苦。然而也通过这些表达对人类应有生活的嘲讽。在司空见惯的环境里,人是脆弱的。各种单调重复的信息和符号切割着视觉、听觉以及包括第六感在内的其它种种感觉,没有人能抗拒,麻木成为最经常的结果。如今,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所以人类应有的生活,应当是充满着爱,充满着人性,平等和谐、有序发展的生活;而社会中却一直存在贫穷、冷漠、孤寂等现象,这体现了人性的丑恶,社会制度的不公,给人类散布了灾难,破坏了人类的正常生活,压抑和毁坏了人性。因此,这是“对人类应有生活的嘲讽”。

罗素在文中提到的三种激情是他在漫长一生中追寻、奋斗的原动力。而“苦海”、“绝望”则表明这三种激情给他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不安和痛苦。当然,也因为这三种激情,使他永远不

会放弃希望。另外,“冰冷死寂”“深不可测”提示了孤寂的可怕,它犹如黑洞一般吞噬了作者的心。然而作者越是描述孤寂的可怕,越反衬了真挚爱情的可贵,从而表达了对爱情的热烈追求。

在罗素力量的感召下,我为什么而活着?这个问题虽然问的很茫然,在此,我还是想问活在当下的你们为什么而活着。为了亲情而活着?为了友情而活着?为了恩师而活着?为了所有对我们友善的人而活着?为了良知而活着?为了正义而活着?为了美好而活着?为了成就而活着?为了奉献而活着?为了尊严而活着 ?

人生是一条无法选择的路,我们没有权利选择我们的出身,没有理由抱怨我们的家世背景,也没有理由为生活中的跌跌撞撞而怨天尤人。最后,针对自己提问:我究竟为什么而活着呢?我不想为死亡而活着,否则来人世何用? 既然选择我来到这里,我就为体验生活而活着。因为活着是一种修行!

第二篇:活着读后感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自己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自己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自己,想自己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自己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自己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自己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自己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着名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这个就是书的本意内涵吗《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是我猜测的一种。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

中年去掘藏,

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真的有种不愿意的猜测,余华是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只是仅仅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而没有其他任何过多的意义?在表达手法上,他用一种近乎冰冷且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人的命运就是如此这般的循环往复,一代又一代的周而复始……

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第三篇:活着读后感

爱情,越是将它看得高尚,就越感觉容易亵渎它,就越想珍惜它,它是我们成长一定时期的阶段产物,似乎上天给人们的爱情都是被精心安排的,无论你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是精神上的独领风骚之师还是穷酸落魄之士,都可以拥有自己的爱情,并且都可以为爱情“愿意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陶醉其中”,爱情给人们的满足感是其他一切事物难以媲美的。 但是当今的人们,或者从产生爱情的时刻起,人们这种无知的家伙就用自己的毫不满足的贪婪欲亵渎着自己少有的爱情。

对自己一时迷恋的人穷追不舍,漫无目的耗费着自己的精力与时间,最终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说是爱情伤害自己。孰不知,就是自己经过深思熟虑想要去过一辈子的人,在精心准备后追求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现这不是自己生命所需要的那个人。况且前者也只是一时的冲动。这伤害或许就是冲动的惩罚,自己伤害自己,就像伊甸园内的夏娃和亚当。但终究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上帝让我们伤害我们自己,就已经是对人们最大的惩罚。

对自己想要倾尽一生的人,我们总是害怕失去,想要争取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彼此在一起,一起玩耍,一起打闹,一起学习,一起厮混,一起流浪等等,多数时候甚至是刻意地安排所谓的邂逅。可是,如果爱情可以衡量为一种定量的东西的话,上天赋予每个人都是相对等量的爱情,经营爱情的时我们不得不支出着这些东西,支出的越多,我们自己拥有的就越少。到最后可能会透支,并且让自己遍体鳞伤,痛苦余生。所以,我们应该都得顺其自然,懂得珍惜。这里我们似乎可以通过阅读大自然变迁的规律来体会和把握平衡感,《物种起源》应该是不错的选择,或者最近的一部影片《海洋》也还好。

总之,不管怎样,爱情还是让我产生了无限的渴望,也似乎可以在寻找爱情的过程中,了解到更多的自己,找回更多的自我。

知识,不一样,我们可以随时获取它,相对的容易得到,但是也容易失去,所以“活到老,学到老”,它是终身产物。小时候,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给自己学,这种思想几乎持续到了高中时代。即使是高中时代,也只是知道“只是能够改变命运”,但是如何改变?一片混沌。直到现在,可能对知识的认识仍然只停留在表面的表面,还是不知道知识具体能够怎样改变命运,因为总感学得太少。但不可否认,我已经对知识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渴望,“学无止境”,真是这样。

学习文学,可以培养精神之气,身子薄弱的我们需要文学的积淀,明事懂理,修身养性。“宝剑锋错磨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坚韧,“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信,“粉身碎骨浑不怕,却留清白在人间”的顽强,“会当击水三千里,自信人生二百年”的豪气。路瓦栽夫妇的执着,葛朗台的吝啬,变色龙让人厌恶的嘴脸,我对叔叔于勒的冷漠,最后一课的悲壮... ...我们在文学的殿堂,“取之无尽,用之不竭”。

学习自然科学,我们可以了解自然变换,从而体会自身与自然是怎样的格格不入,感慨自然的伟大,“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相比之下自己的生命多么的渺小,但也万不可沉浸于消极悲观之中,“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人虽弱,但也可得“江上清风,山间明月;耳闻成风,目遇成色”。

学习社会人文科学,我们可以了解人类发展的文明与规律,朝野更替,兴衰相随,“剩余价值”的产生,社会性质的变革发展等等,足以让我们再次渺小,但是我们尽可在这边海洋打捞自己所想要的,满足自己的贪婪欲望,增加自己的情商,经营自己的人脉网络,将信息的不对称性增大增强,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或许这样的理解是极端的,可是现实生活中是存在的,有大家云:“存在即合理”。可是现在的我是排斥这样的,有人会说你还不懂得现实,还不自知。但是我宁愿这样,一个演讲似乎可以让我们看到曙光——罗永浩,就是老罗最近在保利剧院的演讲。

我相信对知识索取到一定程度,我们自然会创造新的思想,新的知识,即便有时也只是灌溉了自己的心田,但我们也会是快乐的。所以,这里我们可以大胆的贪婪。“月满则溢”,我们也不是例外。

对世间苦楚的怜悯之心,似乎是精神与物质的共同作用,有精神没物质支持,我们会力不从心,有物质没精神支撑,更是白搭,所以“人类和平”现阶段依然处于呼吁阶段!

如今的我只是想心怀一颗感恩的心,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能帮助的人们。是在力不从心,我也不会自责,因为把自己管好,尽量减少自己的苦痛与烦恼也算是减少一些世间的苦痛。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 ...

最终,还是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给了我生存的前提。再之,感谢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或许,这些只是想象;或许,梦想成真很难;或许,我会变得比现在所想的现实更加现实,但至少,许多年之后我还能知道我曾经这么想过,我曾经尽力去做过。梦是好的,我们都想尽力去做,一点点靠近梦,即使真的不能实现。

第四篇:活着读后感

大家都说《培根随笔》是日常生活的结晶,是堪称经典的大作。有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我却跟他们完全不同,开始,我非常的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以贵族的身份、站在男人的立场上来看待每一件事;总是以神的伟大、宗教的信仰及所谓的真理来起笔,总是讲一些神话,令人一头雾水……

怀着不满的心态,我气愤的读完了整本书。让我惊讶的是,看完这本书,我发现了一个与我想象中截然不同的培根!他是个对哲学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以及对理想的追求的伟人!

我恍然大悟:看来我是错的,这才是真正的培根!

这本书共收录培根随笔56篇,篇篇标题意指鲜明,直奔主题,使人一目了然。读者既可以通读,由于每篇随笔的结构自由,又以主题为中心来展开细腻的描写与评论,所以还可以择篇而读。就是这样,在这本书,不对,是在这本宝典优美的的文字及无比深刻的哲理下,我好好的领悟了一番,结果是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自然离不开精华,因为精华是一本好书的灵魂,《培根随笔》作为一本世界名着,精华的部分那是数不胜数。

《论美》堪称精华中的精华!语言简洁,内涵独特。平常穿的腰金衣紫,现显出大款的风格,就是美了吗《不!完全错了!一个人的美不是穿着的美,不是外在的美,而是内在美,而是品德的美!正如文中所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没错,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还记得不久之前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吗?网上的她,名牌跑车加时尚的衣服!无不叫人惊叹,打扮得非常漂亮,惊艳脱俗。可是这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不单单是炫富,还假冒红十字会。为什么大家这么的不满呢?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亵渎了美丽!如果只注重表面,而不注重优雅的内涵——这种人可以说不配佩戴美丽这一光荣的称号!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些人不懂得这么一个道理:人不是因美丽而可爱,是因可爱而美丽!

我记得,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个人的梦想与信念也大有不同,当然,每个人的美也是截然不同的,不可把自己的美强加给别人,或许你的美,不是他追求的美。或许你应该看看别人的优点,用优点来补充缺点,把自己做的更完美。

今年夏天,一位女孩打伞为乞丐遮雨,自己却被雨淋湿,看似是一个举手之劳。这一举手之劳,也许是那个女孩的一种习惯,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但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却诠释了一个人的包容、平等与善良。因此被大家称为是最美丽的女孩用自己的内涵美去帮助需求的他人,这才是美的最高境界!这才是美放射出的真正的光辉!

时机,也就是机会,个人只有抓住时机才能走向成功。于是《论时机》应运而生。如果说《论美》是这本书精华中的精华《论时机》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既然是时机,它的出现有绝大部分都是偶然的。所以要想抓住时机,最主要的是当时机来临的时候,你一定要全力以赴的把握住,俗话说的好:机遇,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还要有优秀的观察力,因为时机不会先告诉你它在那里,需要你努力的观察并发现时机。再把握住它,就像文中的那句:善于在做一件事的开端识别时机,这是一种极难得的智慧。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

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启示。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它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爱迪生,他有一项伟大的发明——电灯丝。可是他遭遇了成百上千的逆境,电灯丝都是失败品。在这种逆境下,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不屈不挠,经历了重重磨难后,终于制成了电灯丝,也就是电灯丝,才让人类进入光的世界。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同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或者崩溃;就像前不久的那位母亲,因为两个孩子得了脑瘫,遭遇严重困难,在逆境面前,她并没选择知难而进,相反,她知难而退,因受不了逆境的折磨,最后她崩溃了,丧心病狂的她背负着无比巨大的压力,竟然溺死了她两个13岁的双胞胎儿子!

也许是压力巨大的缘故吧,她得到了人们的同情;可积极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有句话说的好:患难见真情。这样看来,逆境不仅教会我们如何奋斗,还尽显世间的真情和美德。

在我看来,遇到逆境就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验,如何利用这种经验,就是成功的关键,逆境的德性是不屈不挠,而逆境要教给我们的,也正是不屈不挠。可真正把逆境当良师的人,却一点儿也不多。

一本好书可以给你智慧,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一本好书犹如是一扇窗,窗户打开光亮就会射进来,照亮美的心灵。正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之学使人能言善辩,不得不肯定的是,这确实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第五篇:活着读后感

以一个简洁精短的人生引述,描写着曲折,澎湃,辛酸,痛,笑,哭的人间世事。感受,一个字"苦"。

读到他们辛酸的生活波折与经历着一个个亲人逝世时,与他们一样觉得苦,从嘴里到心里再至脑子里,眼泪就这么留下。犹如架空了灵魂,横跨过一个世纪般沧桑,无奈,悲苦,但还是得活着……

眼前仿佛看见夕阳西下的黄昏中,一个孤零零偻着背的老人在田里伸展着皱纹满面的嘴巴。淡笑着对前面比他年纪更老的黄牛说:"福贵,回家了"。福贵,是那老人的名字,可能他父母希望他长大了有福又富贵吧,但却没想到他长大了又穷又苦,老人觉得那牛就跟他一样所以也叫它福贵,它是他暮年唯一的"亲人"。

看了他们故事后发觉自己真的太不懂得生命赐予我活着的意义。相对于他们平凡人中不平凡的生活磨难,我们的消极不幸和悲哀不过是粒沙子,渺小而轻微,。是我们太轻视生命了,以为活着就是在这世界走一走,总觉得自己苦了,累了,受委屈了,别人欠我们了,不懂得活着的真谛……或许现在我们依然不清楚活着的真谛何在,只是看了徐福贵一家后觉得自己是活得如此渺小,活得如此安逸,不得不说"活着真好"。

书中说地主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镇上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历经苦难,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悲剧还未停止,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最后死在福贵的怀中;儿子有庆因为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难产需要输血而去献血,全身的血被活活抽光;女儿凤霞又聋又哑,嫁了一个好老公万二喜,却因为生小孩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也因建筑工地失事而被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了;只剩下小孙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可苦根最后也因为吃了半锅豆子而撑死了。随着我们每一次翻动的页响,心灵亦随着撼动一次,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第六篇:活着读后感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第七篇:活着读后感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读后感。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xx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第八篇:活着读后感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xx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xx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活着,有意义就好,还是有很多不好表达…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