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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题材随笔800字(推荐5篇)

2023-09-19 17:10:01 学习随笔 访问手机版

遇见题材随笔 (篇1)

遇见你,是从我刚出生的那一秒起;遇见你,让我感到世间的温暖;遇见你,是多么得幸福!

眼眸一亮:“多谢上天让我拥有了你,姐姐!”

“哗啦哗啦”,轻声翻抽屉的声音。我猫着腰在姐姐的“藏宝箱”里摸索着,打探着最新“到货”的宝贝。

姐姐的“藏宝箱”在我的书房,里面的每一样东西,我都了如指掌,只要让我发现一个“宝藏”,那它绝不会活到明天。

“嘿嘿!”我挑了一下眉,手轻轻地向它抓去“嘶啦”一声,我撕开包装,开始享受刚刚“偷窃”过来的百奇,嘴里的巧克力棒,在唇齿之间留下了一丝丝芳香,浓郁的气息充斥着美食的诱惑。

“妹妹,借用一下你的”姐姐打开了门,突然好像意识到了什么,话没说完便皱了皱眉头,赶紧跑到抽屉前一看,差点气晕过去,“你怎么又吃我的零食呢!”她指着我的鼻子,开始教训我

第二天她的宝库便搬了家。

“哼,怎么这么小气,本姑娘只是怕你吃不光,帮你分担一些罢了”我不满地撅了撅嘴。

夜深人静。

“姐姐醒醒,我今天和你一起睡。”我从上铺蹿了下去,哧溜一下麻利地钻进了她的被窝。“你”姐姐嫌弃地看着我,转脸又睡。真是的,不就睡下你的床吗,又是这个表情。我闷哼了一声。

晨光照耀,天被大地啃咬出了一幅美丽的图画。我被姐姐从睡梦中叫醒,迷糊地睁了一下眼,阳光熹微,透露着温暖。

我坐在椅子上,轻轻一瞥,只见姐姐桌上摆着一袋奥利奥,我抬手挽住姐姐雪白如玉的手:“姐姐我要这个”“你昨天还吃了我一包百奇呢!”姐姐看了我一眼。“我可是你的亲妹妹呀,你就不能让一下我吗?”“好吧!”她见势立刻就收,因为我看见爸爸的眼神似乎在告诉她:她是妹妹,你要让着点。我偷笑了一下。姐姐狠狠瞪了我一眼。

雨青涩地下着,如同少女般细弱,轻拂过人们的肩头,落地无声;时而如同猛兽般狂放,黄豆般大小的雨滴重重地撞落地面,与大地摩擦。

我呆呆地望着这变化多常的雨。站在学校大堂等待应援。

天气寒冷,凛冽的风,暴虐似的雨,扫过我的脸,轻轻哈口气,气雾在空气中腾云驾雾。一个身影闪入眼帘,是姐姐!我上下打量着她的模样,衣服湿了一大片,发梢滴落下一串串水珠,鞋子踩在地上都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走吧,爸爸临时有事,本想让你借伞回家可是你是我妹呀!”

她微笑了一下。

看着她的侧颜,突然好想像小时候一样在她怀里撒个娇,说一声:有你,真的很幸福!

遇见题材随笔 (篇2)

来到幽美的苏州,不能不去看一看水。在清晨还未全化开的晨雾中,一只乌篷船穿过茫茫的雾霭来到了面前,惊动了这春而困的水乡。

“小伙子,坐船吗?”一位船娘热情地问道。她身着粗布麻衣翩跹而来。

她的眼睛雪亮,似一汪清澈的泉水。她是谁?是这幅水乡阡陌图中普通的百姓吗?或许她是一个行踪无定的船人,将自己淡然的梦融入水乡,将自己旷远的心纳入溪流?我无从知晓。

上了船,发现又是一番享受。

低矮的乌篷汲取了苏南水乡小镇独有的情致,我猜想,这一艘艘的小船就应是水乡的精髓所在吧。船橹已经斑驳,似乎小船已不是在水中漂游,而是在岁月的长流中不断升华。这古色古香的小船,载的一定是水乡的清新与悠远。

热情的船娘一边摇橹一边与我聊天,原来她正是水乡中的一名普通女子。她日日生活在水乡,与水为伴。

她将自己对水乡的情愫融入一次次的摇橹中。他还很热情地要为我们唱几个小曲。这小曲似乎也浸着一种特别的韵味,不仅有着水乡人的细腻与朴质。还有着一种洗涤心灵的美。我想,在月落乌啼之时,在枫桥夜泊之日,能够枕着这毓秀的水韵入眠,该是一种多美的享受啊!

小船的前行带起阵阵涟漪,也使我遇见了真正的水乡。

两旁的房屋静静地立着,映入潋滟的波光中。淡日已然升起,驱散了薄雾,也带来了虫鸣,萦绕耳边。船娘摇橹所起的涟漪,使得驻足水面的水蚤亦猛然跳起,再去寻找一个安静的栖息之所。

偶尔在水边静谧的房屋中会走出一个身着蓝印花布的老人,船娘便会热情地向他们问好。这样的招呼已不是简简单单的问候,而是一种心灵与情感的交流。

水边一排排低矮的房屋虽不高大,但格外清新;天边淡淡的红日虽不明亮,但很旷远。正如这水乡的船娘,热情好客而又朴质踏实。

但是,一阵尖锐的声音却为这淡然悠远的世界平添了一抹格外刺眼的灰那是小艇驶过的声音。

船娘看着水面留下的白沫,不禁哀叹了一声。

我想我明白他为什么要哀叹城市的灯红酒绿,远离水乡的世廛红尘都为这旷达而又平淡的世界带来了喧嚣与嘈杂。一汪溪流变为了苦水,让水乡人引起无限感慨

船已驶到了小溪尽头,我目送船娘返回到这一幅水乡阡陌图中,心中不禁叹道:“真美!”但是心中也为科技的发展而玷污水乡秀美的景色而叹息。其实,返璞归真才是最真切,最纯粹的美!

今天,在这江南水乡,我遇见了水乡人的清新悠远,也遇见了世间的花花绿绿。

世间浮华转头空,唯有自然才为美!

遇见题材随笔 (篇3)

夏姑娘的性格,总是阴晴不定的。上一刻还晴空万里,没准下一刻就乌云密布。突然而至的大雨,“打”得赶集的人们措手不及。

我在大雨中狼狈地逃窜,无意中到了镇图书馆屋檐下。推门而入,迎面扑来阵阵醇厚的书香,沁人心脾,甚是醉人。室内的人们放慢了一切动作,静静地看着,不言一语,惟恐扰了这份宁静。

好奇地漫步于高大的红木书柜之间,浩如烟海的书籍让人眼花缭乱。一抹耀眼的金黄闯入眼帘,这便是我和他的第一次相遇。

小心翼翼地捧着这印有高贵的金发小王子的书,轻轻地来到一处临窗的位置捧书阅读。

随风舞动的风信子,叮铃之声和着雨滴拍打青石板的滴答之声,演奏着这凡世的仙音,如此动人。

周遭的一切如同虚无,全世界好似只有我与手中的书。天真的小王子,傲慢的国王,美丽而骄傲的玫瑰一个个鲜活的人儿跃然纸上,在我眼前上演着他们的故事。

书的开头,主人公之一飞行员叙说他小时候画了幅正消化一头象的一条大蟒蛇,问大人们可怕吗。大人却回答:“害怕?为什么要怕一顶帽子呢?”每当飞行员解释后,大人总是建议去认真学地理,历史,算术和语法。尘封的记忆如决堤的水奔流而至,似乎有什么模糊了我的双眼。

记得去年的那个夜晚,跳跃的火舌吞噬我的梦想,终于,争吵声,哭泣声爆发了。重重关上门,滑落在冰冷的地上,痴痴地望着窗外。第二天,我变得更乖了,也变得更沉默了,日子一天天平淡地过去。飞行员比我更幸运,他遇见他的知音小王子。

拭去眼泪,闭上眸子,平复心情,走向了柜台前。轻声地问着店员这本由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的价格,毅然掏出在集市上迟迟不肯花出去的钱递给店员,推门而出。

一缕阳光斜射,雨已经停了。蔚蓝的天空,几朵白云,太阳照得地上的小水洼闪闪发光。咧开嘴,捧着书,踏着轻快的步伐离去。

家中的书柜迎来了第一位住客,他也许没有后来的书的纸张柔顺,也不如后来的书精致,甚至字迹都有些模糊,但他始终立在那。

闲时,翻开这已被翻得纸张有些泛黄的书,细细品读,品味那心中的一份童心。

遇见你,真好!

遇见题材随笔 (篇4)

时常想起在细碎的记忆中,经历过的那次美好的遇见。

记得在一个春日的午后,我独自漫步在乡间,漫步在一道铺满黑色碎石的小径。午后的阳光香熟灿烂,落在碎石道上,便化成了一汪春水,暖融融的,溅溅有声。碎石道上看风景,颇有些壮阔、沧桑之感;脚下是杂草丛生的荒道;道旁是青青的江水。除此以外,就只剩下了天。碧青碧青的天与青色的江水连结在一起,分不清究竟是天欲胡江,还是江欲溺天。天地间的色彩单纯到了圣洁,只剩下蓝、青、黑三色。

在这样开阔的天地中独自行走,不知走了多久,小道上亮起一树流霞般明艳的桃花,只够人惊喜地一瞥,还不够为道路镶一条花边。

走近去看,桃枝交错,纷纷扰扰;桃花芳菲而迷蒙,像一树粉红而奇幻的梦,阳光的的酒调浅浅地斟在白一朵桃花里,桃花的芳香与阳光的香醇就这样弥漫在空气之中。花的影子轻轻抖落在地上,溅起一团团粉色迷蒙的雾,一直溅到我的衣服上。那淡淡的迷蒙的影子与雾气,要叠叠不拢,要牵牵不破,就这样在空中悬着一树粉色朝霞的梦。每一朵盛放的花朵,都有着长虹照水、惊鸿乍掠的色彩,那是女子低头时面颊掠过的一抹粉色;于是阳光和风都因为桃花的出现而变得柔情万种了。

真不敢想象,这树美好得如同梦境般的桃树竟会生长在这样的地方!这株桃花的美,不同于一片盛放得如同十里锦绣的桃花林的美,却比桃花林的美更令人惊叹。这株桃树的美,忍受过岁月的荒凉与土地的贫瘠,是生命在大挫折中历练之余涌出的芬芳,它那铁色如焦的树干,便是最好的见证。

想到此,便不禁庆幸自己在这挥轻薄的午后,拥有了一个美丽的遇见。

我转头又望了眼碎石道上光景;原来,所有美丽的遇见,都是在历经荒芜与磨难后才拥有的。

遇着,不期而她人的一生,有了选择,便会有遇见。

但在生命中,有多少人因为只看见的道路前方的坎坷,而错过了道路尽头美丽的风景?

我们总是羡慕那些神话和传说中所描绘的美丽的遇见,而感叹自己没有那样的机运去遇见世间美丽的风景。却不知,在每一个美丽的遇见背后,都有一段不美丽的路,需要我们去走。每一个遇见了那些真正美丽的人,总会回头,去感谢他所走过的路。

遇见,看似是巧合,但却早已注定。

很庆幸,常想起,在那个美丽的午后,江水悠悠地流淌,桃花放焰,阳光撒金,追日的神话四伏欲出,一切的美好都在这条荒芜的碎石道上上演。在一朵至落的桃花将我惊醒之前,我感谢自己拥有了这么美丽的遇见,而且生命中还有那么多美丽的遇见可以来一一创造。

遇见题材随笔 (篇5)

遇见是一件神奇的事情。他来自北京,我来自长沙,我俩相遇在首都国际机场,一起去美国夏校游学。

他和我性格完全不同。他大方、老练、幽默,而我却不苟言笑。在飞机上,他便操着一口北京腔,逢人就推销他的企业家梦想。一会说以后要挤垮这个只会圈钱的公司,一会又说要拯救那个僵化濒死的行业。讲到得意处,他会捋一下垂下的头发,扶一扶鼻梁上厚厚的眼镜。在他挥斥方遒时,我只是跟着别人一起傻笑。

也许是缘分吧,他和我分到同一间宿舍。不久我便发现虽然表面上我们不是一路人,内心里却志趣相投。无论是篮球、音乐和书,我们都有相似的喜好。我们都支持勇士队,都喜欢听摇滚,尤其都爱看《三国演义》。课堂上,他帮我理解一些长难句和生词;操场中,我教他三步上篮和胯下运球。

有一天,我们正讨论着三国里谁最厉害。我心情一激动,挥舞的手碰倒了桌上的玻璃杯,“啪”的一声摔得粉碎。我手僵在空中,张着嘴怔住了。完了,这可是学校的杯子,刚入校几天就损坏公共财物在脑袋一阵空白后,我不知哪里闪出一个念头,“噌”地站起来,三下五除二把玻璃碎片用纸包起来,埋进垃圾桶。处理完现场,我长长地嘘了口气,但眼睛转而直勾勾地望着他,想知道他会不会帮我掩盖过去。“要不,就说是咱俩一起打碎的?”他终于开口了。我却更加忐忑,低头凝视着地上那滩水渍,没吭声。“不就一水杯吗?谁从小到大没打碎过东西?没事儿,宿管那我和你一起说去。就说是我无意中推了你,而后撞倒了杯子。”“可实际跟你无关,没必要和我一起担责。”“这就不哥们吧。也怪咱们说得太投机,这事两人去比一人去好。”没等我答应,他一把拉着我径直去找宿管。宿管人很好,不但没责备我,还问我有没有受伤。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脸胀得通红。他靠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厚厚的眼镜下,他的眼睛笑成一条缝。

三个星期的游学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又回到首都机场,到了分别的时刻。在宿舍里我俩本来无话不说,此刻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们紧紧地拥抱后,只互道了再见。

回长沙的飞机上,我无意中打开书包,发现包里多了只MIT的纪念品杯子。杯子里有他龙飞凤舞的字条:以后去MIT继续做室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