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皮协议书模板 (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地皮规格为:长米,宽 米,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 万元整(¥ 元),甲方将该地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中间人签章: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地皮协议书模板 (二)
甲方:新庄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周宁(镇长)
乙方:王天祥,男,汉族,现年岁,系新庄街道工商个体户。
新庄镇政府西面与个体户王天祥为邻,由于历史原因,两家界畔相互交错,非常混乱(后附两家界线图),为了便于管理,规范整洁各自院落,界线以直线划拨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地皮兑换协议如下:
1、新庄镇政府同意将西面与王天祥相接的四间房屋地皮的一部分(长11米,宽3.4米)转让给王天祥使用。
2、王天祥将自家院落东面厦房地皮(长12.4米,宽3.2米)同时转给镇政府使用。
3、因镇政府四间房屋现在还需使用,故镇政府地皮兑付时间为镇政府废弃拆除其房屋时,立即兑付。
4、地皮兑换后,两家界畔以政府四间房屋南边的王天祥四间房屋后墙外皮为界(以厦房后墙外皮为直线南北延伸,北面延伸至镇政府车棚南侧)。
5、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当事人及镇司法所各存档一份。
甲方:
见证方:
地皮协议书模板 (三)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土地面积为有土地证部分_ _平方米(折__ _亩)。无土地证部分 亩,共计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为出让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把该地块以土地过户或办他项权并协议公证方式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不小于规划局规定的3.79,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并办好规划手续。
2、土地的转让总价为一口价万元[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土地管理费、土地差价和规划报批所有费用]。
3、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在办好土地转让手续和规划手续后,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建好第一层确定土地无其他纠纷或麻烦后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共计 万元,余款 万元用建好后房屋门面冲抵,暂定房屋两套,按起价 元/平米,门面一间,按起价 元/平米,实际购买时支付差价。
4、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如出现产权纠纷或报建手续不能进行,甲方必须退还已付款项并按银行利息四倍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损失。
5、在土地和规划手续办理好后签订正式。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皮协议书模板 (四)
转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承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
现甲方 有限公司共有建设用地二块,总使用面积共为1216平方米具体地址如下:
一、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林场前,(青年干渠北侧)使面积1066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第号。
二、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小区一栋1号使用面积:150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第号。
其四至路道按国土证书编号及示意图为准。现甲方另谋发展,愿意将 该地范围内所有权属转让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及中介方多次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协议:
该地块经双方协商后按时价人民币每平方7300元计算,人民币8876800元整成交。乙方预交给甲方购地定金人民币万元整,( 元)。
一、签订协议之后 天内,甲方提供该幅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原公司法人原人签名后为止,乙方当天交清全款。该幅地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地块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自交定金起不得反悔,若有一方反悔应罚违金人民币 万元整并与中证方各一半。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证方二份,买卖自愿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海丰县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中证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皮协议书模板 (五)
地皮转让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
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地皮规格为:长
米,宽
米,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
万元整(¥
元),甲方将该地皮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
1 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签约日期:
年月日
地皮协议书模板 (六)
转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
现甲方 有限公司共有建设用地二块,总使用面积共为1216平方米具体地址如下:
一、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林场前,(青年干渠北侧)使面积1066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 )第 号。
二、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小区一栋1号使用面积:150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 )第 号。
其四至路道按国土证书编号及示意图为准。现甲方另谋发展,愿意将 该地范围内所有权属转让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及中介方多次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协议:
该地块经双方协商后按时价人民币每平方7300元计算,人民币8876800元整成交。乙方预交给甲方购地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
一、签订协议之后 天内,甲方提供该幅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原公司法人原人签名后为止,乙方当天交清全款。该幅地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地块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自交定金起不得反悔,若有一方反悔应罚违金人民币 万
元整并与中证方各一半。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证方二份,买卖自愿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海丰县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中证方:
地皮协议书模板 (七)
甲方:新庄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周宁(镇长)
乙方:王天祥,男,汉族,现年岁,系新庄街道工商个体户。
新庄镇政府西面与个体户王天祥为邻,由于历史原因,两家界畔相互交错,非常混乱(后附两家界线图),为了便于管理,规范整洁各自院落,界线以直线划拨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地皮兑换协议如下:
1、新庄镇政府同意将西面与王天祥相接的四间房屋地皮的一部分(长11米,宽3.4米)转让给王天祥使用。
2、王天祥将自家院落东面厦房地皮(长12.4米,宽3.2米)同时转给镇政府使用。
3、因镇政府四间房屋现在还需使用,故镇政府地皮兑付时间为镇政府废弃拆除其房屋时,立即兑付。
4、地皮兑换后,两家界畔以政府四间房屋南边的王天祥四间房屋后墙外皮为界(以厦房后墙外皮为直线南北延伸,北面延伸至镇政府车棚南侧)。
5、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当事人及镇司法所各存档一份。
甲方:
见证方:
乙方:
地皮协议书模板 (八)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建房地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三新 号前,建房规划建设许可证号为: ,实际建房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建设房屋作永久性产权使用,今后甲方家人及子孙后代不得干涉乙方对该地皮及该地皮上房屋的所有权。
二、甲方转让地皮东邻 米,南邻 米,西邻 米,北邻 米,甲方必须负责理顺好四周邻里关系,清理好四周有阻乙方建房施工的设施,保证乙方按约定界线建设该地。
三、该地皮总额为 万元,付款方式为订立合同时付地皮款 万,乙方主体完工时支付清款共 元。甲方中途反悔应赔偿乙方购买该地皮总额的拾倍赔偿。
四、甲方转让该地国土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实际转让给乙方的建筑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在该地皮建房的一楼面积为 平方米,与甲方房屋间隔 米,其他三面阳台可向外飘 米。
五、建设过程中如遇城管、集体或邻里阻挠时,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处理,处理不了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六、双方签订此地转让协议之日后,如有发生与此相关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建好房屋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七、本协议合同书,一式叁份,村小组盖章。双方不得违反,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皮协议书模板 (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地皮规格为:长米,宽 米,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 万元整(¥ 元),甲方将该地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中间人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地皮协议书模板 (十)
转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
现甲方 有限公司共有建设用地二块,总使用面积共为1216平方米具体地址如下:
一、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林场前,(青年干渠北侧)使面积1066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 )第 号。
二、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小区一栋1号使用面积:150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 )第 号。
其四至路道按国土证书编号及示意图为准。现甲方另谋发展,愿意将 该地范围内所有权属转让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及中介方多次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协议:
该地块经双方协商后按时价人民币每平方7300元计算,人民币8876800元整成交。乙方预交给甲方购地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
一、签订协议之后 天内,甲方提供该幅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原公司法人原人签名后为止,乙方当天交清全款。该幅地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地块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自交定金起不得反悔,若有一方反悔应罚违金人民币 万
元整并与中证方各一半。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证方二份,买卖自愿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海丰县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中证方:
年 月 日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