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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车租赁协议书(推荐3篇)

2024-01-06 09:44:50 条据书信 访问手机版

混凝土搅拌车租赁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针对甲方租赁乙方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内容如下:

一、协议基本内容

1、乙方将一辆汽车出租给甲方使用,牌号为,出租时行车里程为公里,车况基本情况为,驾驶员由乙方本人担任。

2、乙方必须提供本人及车辆有效证件。提供《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照证》、《交强险》,《购车发票》、《年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等原件扫描件。

3、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按甲方要求用车。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甲方乘坐人员安全,并保证将甲方货物准时送达目的地,并有义务保管好甲方货物不得丢失。

3)乙方因车辆保养、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年检、车辆丢失、交通事故、违犯交通法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由于车辆或个人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天数扣除乙方租赁费用。

5)乙方需认真填写《带车司机日行程报销明细表》以此为报销凭证。

6)乙方如终止协议,须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未提出申请公司有权拒绝支租赁费。

2、甲方责任

1)甲方正常用车发生过路(桥)费、燃油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需按照甲方报销管理制度凭票报销。

2)甲方提供行车路线,并每天确认乙方出车公里数。

3)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提前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报销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为两项:甲方用车所产生过路(桥)费及租赁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天(大写____________元一天)

2、以上过路(桥)费及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____日前将费用报销明细上交甲方,每月____日支付完毕。

3、租用期间油料费由甲方承担。每百公里油费不超过____________升油,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履行双方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搅拌车租赁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落实甲方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后相关关联交易安排的承诺函》,甲方将五个生产矿及煤炭销售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设备租赁站等经营性资产置入乙方,甲方不再保留设备租赁站与机构,甲方所属非上市公司煤矿生产所使用的部分设备在乙方设备租赁站租赁,双方就该事项签订《设备租赁协议》。

鉴于:

1、20xx年11月7日甲方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后相关关联交易安排的承诺函》;

2、甲方是乙方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3、甲方因生产需要,由乙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乙方能够保证甲方的设备租赁需要;

4、因双方的交易行为作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受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的约束。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设备租赁的基本原则

1、依据本协议发生的设备租赁行为系企业间经济交往的有偿服务行为,乙方依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对其所出租的设备收取合理的费用,甲方应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

2、甲方经综合分析和比较各方条件,如有第三方提供的设备租赁条件优于乙方,甲方有权选择从第三方获取相同或相似设备租赁,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本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后终止。

二、租赁资产及使用范围:

1、乙方同意将设备租赁站设备租赁给甲方;

2、甲方租赁设备后,有权利用该设备进行所有未被国家法律禁止的经营活动。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三年后重新签订设备租赁协议;

2、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签署相应补充协议;

3、本协议需要经过乙方股东大会批准。

四、租赁费用结算:

1、双方同意,乙方租赁设备根据其所属设备帐面价值,以规定提取的折旧费、修理基金并加收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租金,各类别设备为每年按设备租赁明细表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2、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设备租赁明细表计算费用,按月向乙方支付租赁费,会计年度终结后结清当年费用。

五、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保养:

1、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维护保养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租赁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乙方有权在获知租赁设备有损害的情况下,提请甲方及时进行维修。

六、续租:

租赁到期后,如甲方拟继续租赁设备,则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承租权。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需双方书面认可: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实际丧失履行能力,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解除;

3、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或解除的情形出现。

八、文本及生效: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执行;

3、乙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

乙方:

日期:

混凝土搅拌车租赁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10)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