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护工作计划(推荐4篇)
学校疫情防护工作计划 篇1
为切实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有效应急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周柱德主任
副组长:各科室主任
组员:全体教职工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及时转发并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卫生厅、诸暨市教育局等上级有关文件;及时准确掌握学校疫情动态,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对策;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与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保证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学校建立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根据学校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并制订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二、前期准备工作
严格把好儿童入学健康关,加强学生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每日做好病弱学生的观察记录。
按规定建立传染病可疑病人留观室。留观室内配备基本的生活和卫生设施。
专人负责做好对教室等人群聚集区域的通风工作,对教室等重点场所进行紫外线、醋定时消毒,餐具每餐消毒。
三、传染病疫情处理报告应急措施
学校建立由班级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的应急措施。
1、学校每天统计本校学生因病缺课、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2、对晨检中发现的发热、皮疹等症状的学生,要求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治疗,并在家休息、观察。
3、班主任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4、凡学校所发现有传染病可疑病人又不能排除的,先将可疑病人送入留观室隔离,并告知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一旦出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学校疫情防护工作计划 篇2
学校为了预防疾病,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了以下的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7.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学校疫情防护工作计划 篇3
一、建立组织 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学校分管副校(园)长为副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形成学校领导、分管领导、教师、学生四级传染病防控管理网络,校(园)长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还要设立一名传染病防控联络员,负责日常情况的收集与上报工作。
2.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制定传染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人、财、物等传染病防控保障机制,完善卫生室的功能,加强对学生饮食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健康教育,积极防控传染病。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乡中心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对疑似病人的监测处理及环境消毒工作。要定期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应急演练,以科学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
二、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各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学校师生学习和演练。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内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传染病监测网络、传染病预警系统、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控制措施、传染病的日常预防措施,还应包含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特殊重大传染病流行(如非典、甲流感),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所采取的措施、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等内容。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
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2次以上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公共卫生责任感。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四勤”(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四不”(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共用毛巾牙刷和口杯、不过度紧张和疲劳)。
2.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饮食管理,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要建立传染病疫情管理档案。各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特别要依据传染病发病规律将有可能暴发或流行的病种纳入重点检查内容。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食堂、教室等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落实奖惩制度,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做好记录并进行公示。
(三)建立学生晨检制度。
各级学校必须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在学校兼职校医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兼职校医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必要时将患者送正规医院就诊,保证对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四)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给学校或兼职校医。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
(五)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学校按照规定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六)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相邻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班主任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上报相关信息,为各级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打开安全通道。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应当以最快捷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中心校及当地传染病防治部门。
3.疫情处理。
各相关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督导
(一)乡中心校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到学校的目标考核之中。
(二)乡中心校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对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疫情蔓延的学校,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学校疫情防护工作计划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暴发流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朱贵生为组长,副校长王立新为副组长,由张显忠 邹兴权 黄永明 薛海山 季永刚及各班主任为组成成员。
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学校的工作预案;
②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班级,落到教师;
③制定学校晨检制度、“零”报告制度、专人负责联系制度、24小时电话畅通制度),并检查督促本校各年级落实情况。
④开展对学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
⑤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
⑥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有传染性疾病症状的学生,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
二、防治措施
(一)、全体教职工严格落实“五早”要求,对于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
1、要早发现。要坚持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晨由班主任到班级中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必要时要测量体温);每天都要保证教室的通风;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学校食堂、饮用水的质量管理,确保师生饮食、用水的安全,加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尤其是学生接触的公共教学设施、公共用具要加强消毒,及时消除校内外垃圾堆和卫生死角;建立缺课登记制度,班主任要及时落实学生缺课的原因,并对生病学生进行跟踪了解;学生双休日、节假日结束返校时,班主任需对学生逐一进行晨检。
2、要早报告。出现疫情时,要第一时间隔离学生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同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3、要早隔离。一是对疑似病人要及时隔离,并通过家长将其送往医院诊治,严重者直接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二是对密切接触者要实行隔离,通知家长接回家观察或到医院检查。当一个班级出现一例确诊的传染性疾病患者,整个班级应该停课。确诊的传染性疾病患者痊愈后需持正规医院的证明并经学校校医室检查确认后方能返校。
4、要早治疗。发现疑似病人,必须及时通知家长将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5、要早处理。要配合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医疗部门,做好疫情检测和发生原因分析,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疑似患者或患者住所及所到场所进行科学消毒处理。
(二)、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教室、会议室、图书室、实验室、阅览室、电脑房等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①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②课间要求师生到室外活动。
③学校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传染性疾病疫情监测制度,建立晨检、消毒、隔离制度,重点实施对体温37.5℃以上、伴有咽痛或咳嗽之一症状的患者进行检测,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必要时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传染性疾病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传染性疾病疫情报告
1、学校召开传染性疾病防控专题会议,指定疫情报告责任人,我校由校医务室刘小平负责每日疫情防控报告。
2、严格执行学校传染性疾病疫情报告程序,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出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学校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校长立即(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3、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平时要加强日常工作,各负其责,一旦发生疫情,按小组责任分工保证工作迅速到位。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传染性疾病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传染性疾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性疾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校警实行24小明值班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三)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疫情时,要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当发现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