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屋居间出售合同(推荐3篇)
天津房屋居间出售合同 篇1
出售方: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对所签订的关于天津市______房产交易而签署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确认书》作如下补充: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净得款项为人民币____元整。丙方的服务费以甲方净得款项为基础收取,由乙方交纳。乙方承担此套房屋所有代理费、过户费及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购房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乙方最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此房的购房首付款人民币____元整自行过给甲方,以三方签署的定金收付书及甲方首付款收到证明为准,丙方经纪人陪同。所有定金冲抵购房款。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乙方反悔,则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并支付甲方合同额10%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反悔,则甲方双倍退还定金给乙方,并支付乙方合同额10%作为违约金。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自行过首付款,自行物业交割,丙方经纪人陪同。尾款部分见契税票后由银行直接放款给甲方。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证件齐全、积极配合的情况下,乙方最迟于____年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房屋全部交易手续,保证甲方在此日期前收到总售房款人民币______元整,如逾期乙方须以日为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__。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乙方借贷获得批准,甲方应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过户手续。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收到房屋全款人民币____整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仍留在室内的物品则视为甲方放弃,乙方可任意处置。如甲方逾期交房,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__。丙方陪同甲乙双方自行处理此套房屋的物业交割手续。
9、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房屋内现有的固定设施留给乙方,其中包括空调__部,抽油烟机__个,燃气热水器__个,燃气灶__个,已固定在墙体上的柜子不予拆除。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双方过户后__个月内把户口从____房内迁出。
1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________________
1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在__个工作日内完成央产房上市手续,上市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支出。
13、如在交易过程中国家政策有变动,以政策变动后为准。
此补充协议与《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此补充协议为准。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天津房屋居间出售合同 篇2
甲方(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身份证号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人):江西鼎信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及居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权属情况: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下称该房)出售给乙方,并承诺确保该房的权属明晰,无任何产权、债务纠纷及其他遗留问题,确保产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可售性,并已征得房屋共有权人一致同意出售该房,该房基本情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产权证号。
2、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年代,房屋用途,层次/层数,以上指标均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
3、附属用房(车库、杂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仅有使用权□有权属证明。
4、配套设施、室内装修及家电家具清单:□水□电□气□闭路电视(含机顶盒)设施均已开户,并能正常使用;
5、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权属状况、配套设施、室内装修和其他相关内容,乙方对该房现状已进行了实地查验无异议,且对上述情况作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产。
第二条房屋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及其□附属用房、□附属装修、□配套设施、□家电家具的成交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1元整。
第三条购房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支付购房定金¥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该定金由方代为保管,用于□冲抵房款、□冲抵过户等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丙方保管。
⑵、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随同丙方一起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之前乙方须将成交总价款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待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当日由丙方转付收到的房款¥元给甲方。
2、银行按揭贷款付款: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付丙方保管。
⑵、甲、乙双方须于年月日前将银行按揭所需资料(甲、乙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乙方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银行流水账单及其他相关证件)交至银行,并在银行通知的时间内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和产权过户手续。
任何一方迟延交付材料、延迟办理过户时间超过10天,则视为其根本性违约,另外一方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⑶、首付款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划入银行指定的账户,按揭款由银行直接转至甲方帐户,按揭款金额以银行审批的额度为准,如实际审批数额不足乙方申请的额度,乙方应在房产交易过户之日前将差额补足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配合过户。
3、公积金贷款付款: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付丙方保管。
⑵、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办理该房产权过户手续,乙方须于过户之前将首付款¥元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产权过户手续完成,由丙方转付此首付款给甲方,剩余房款于乙方公积金贷款到账当天转至甲方。
⑶、乙方必须确保自己有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公积金贷款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审批额度为准,如实际审批数额不足乙方申请的额度,乙方应在公积金贷款到账当天将差额补足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交房。
第五条房产交易税费的负担:
1、房屋产权过户所产生的所有交易税、费由方承担;若甲方原购房时未交房屋相关税、费,则由甲方负责补交;甲方不能提供原始购房发票须补交的税、费由方承担;
2、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证过户税、费由乙方承担;
3、有土地证但本次交易时甲方土地证尚未办妥,则办理甲方土地证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时税、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产权过户、贷款手续的办理及费用负担:
1、本次交易产权过户手续由方负责办理;
2、若该房过户前需注销抵押、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则还贷所需资金由方支付,不足部分由方支付。
此款于银行审批通过后支付。
3、甲乙双方接到银行通知办理面谈、产权过户手续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必须配合办理,否则视为其悔约。
4、产权证办理完后,乙方必须按银行通知的时间2天内及时到场办理抵押登记和贷款手续。
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
5、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及贷款所需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自甲、乙双方办理完产权过户签字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丙方必须协助办理好乙方的产权证书。
若因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交房约定
1、甲方承诺时交房给乙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0.1%/天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超过15天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全部房款、过户费用及承担总房价20%的违约金。
2、甲方在收到第一笔款时须留存¥元作为水、电、气、闭路、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过户的押金,于甲方办理完交房手续及水、电、气、闭、卫生费、物管费清算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装修、设备及家具等交房给乙方,不得在交房前损坏、拆除及搬走相关装修、设施、家具,否则甲方须支付乙方等额赔偿金。
4、交房前产生的与该房屋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交房后产生的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丙方中介服务的内容及佣金标准
1、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的中介服务内容:向甲乙双方提供订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机会、协助成交。
2、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向双方收取的中介佣金标准:甲方支付¥元,于收到第一笔房款时一次性支付;乙方支付¥元,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丙方中介佣金按总房价的2%收取,由违约方全额支付。
不管任何一方违约,丙方的佣金都可从定金中优先扣除。
第九条丙方代办服务的内容及代办费标准
乙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丙方向乙方收取的代办费标准为¥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贷款人个人资料,并确保贷款人具备贷款的条件,如因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因银行政策变化而导致贷款不成,则⑴乙方应改贷款方式改为一次性付款,过户及付房款时间为:从乙方获知不具备贷款资格之日或银行政策变化之日起天内付清全款,逾期按合同约定的总房价的0.1%/天收取违约金归甲方所
⑵。
本合同采用第种方式。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逾期由乙方按逾期支付金额的0.1%/天支付违约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付定金。
3、甲方违约须双倍赔偿乙方购房定金并全额支付丙方中介佣金,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归还,归甲方所有并全额支付丙方中介佣金。
4、本合同签订后,在甲乙双方及时配合及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丙方须按相关部门公示的办理时限及时完成相关手续。
除不可抗力、政策性因素和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外,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手续,乙方有权要求退还代办费。
若因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未与丙方结清中介佣金及代办费用,双方同意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售房款或乙方购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即提请仲裁机构或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仔细阅读,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付款方式为公积金或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的银行另行留存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丙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店长:
地址:地址:地址:
年月日
天津房屋居间出售合同 篇3
出售方:
出卖人(甲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1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筑房权证小河字第号。
(二)房地产座落: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净收价),小写:(¥)。
(若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在20__年8月10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向小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10个工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因产权人甲方有事不能亲自到场签署该协议,由代理人周湘叶代为签署该协议,代理人签署的条款甲方均予认可。
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
若本合同相关条款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签订的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相关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丙方(签章):
置业顾问: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