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道路汽车运输合同(推荐3篇)
货物道路汽车运输合同 篇1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托运方(甲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承运方(乙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道路汽车运输,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在当次运输活动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备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交易通用的包装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国家没有统一包装标准或行业没有通用的包装标准的,应采取足以保护货物,满足安全运输要求的包装方式。否则,乙方可以拒绝运输。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货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对货物妥善包装,制作危险货物标志和标签,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危险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甲方托运其他物品,如易碎,禁止倒放等物品应在包装上明确标识,以便于装卸和运输。
3、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当与申明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值、性质、数量相一致。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或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的,甲方应当办理完毕的相关手续交乙方查验。
4、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转账支票。
5、货物托运后,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目的地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因此作为给乙方增加的实际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托运的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确认,并安排与托运货物性质,数量相适应的运输车辆。
2、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负责承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向甲方收取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清规定的各种运杂费,乙方对其所托运的货物有与运杂费价值相当的留置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对于超过30天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取回所托货物,逾期不取的,乙方可将所托货物提存或按当前市场价处理(仅限鲜活易腐、烂产品)。
5、为了降低货物运输风险,乙方应为托运的货物办理保险(保价)手续。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双方签订的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制作交货凭证并由收货人签字,作为完成运单所载运输工作的证明,乙方持交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凭乙方所提供的交货凭证,在确认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后,凭运输发票在每月25号前付清当月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货损及追享货损产生的经济损失做出全额赔偿。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向甲方提供相关书目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因申报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费用承担人不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保管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乙方对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乙方应按照托运货物运费的10%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及时提货。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运输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按托运货物总价值的%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目的地或错交收货人,应纠正错误,并承担纠正错误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果货物逾期运达,或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运输费用10%的违约金赔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费和收货方的索赔费用。
5、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于乙方责任的,先由乙方赔偿,再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方追偿。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留置货物并及时告知甲方。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货物道路汽车运输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合同编号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货物道路汽车运输合同 篇3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