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通报范文 (一)
1月26日上午,绍兴市文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绍兴大剧院、鲁迅电影城、绍兴图书馆及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市直文化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各直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各直属单位接到局《关于转发“绍市消安委〔20xx〕17号”文件并要求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能够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能够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大部分单位已及时报送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直属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如绍兴大剧院结合2月中旬绍兴“两会”即将召开的实际情况,在原的基础上,针对火灾、供用电事故、恶性伤亡事故、台风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食物中毒等六方面制定了更加可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大提高了该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各直属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市直文化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的布局不够科学,安全设施的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直文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直属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消安委〔20xx〕17号)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xx〕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设施班组负责制,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直文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绍兴大剧院针对城市广场管道煤气占压点问题请抓紧研究并制定可行性方案,力争在“两会”前予以解决。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强化对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 绍兴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可在公众聚集场所增挂宣传标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系统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对不能保障安全的文化活动或场所,要责令停止或关闭,限期整改。绍兴剧院、绍剧艺术中心和孑民演艺广场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抓紧整改。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值班巡查,确保通讯畅通。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切忌麻痹大意,脱岗逃岗。重要部位和岗位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危险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合理处置,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春节放假期间每天17点前,向局办公室传送平安报告。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值班表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传真:85138005,值班电话:。
安全生产通报范文 (二)
1月26日上午,绍兴市文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绍兴大剧院、鲁迅电影城、绍兴图书馆及浙江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市直文化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各直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各直属单位接到局《关于转发“绍市消安委〔20xx〕17号”文件并要求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能够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能够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大部分单位已及时报送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直属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如绍兴大剧院结合2月中旬绍兴“两会”即将召开的实际情况,在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火灾、供用电事故、恶性伤亡事故、台风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食物中毒等六方面制定了更加可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大提高了该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各直属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市直文化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的布局不够科学,安全设施的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直文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直属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消安委〔20xx〕17号)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xx〕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设施班组负责制,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直文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绍兴大剧院针对城市广场管道煤气占压点问题请抓紧研究并制定可行性方案,力争在“两会”前予以解决。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强化对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 绍兴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可在公众聚集场所增挂宣传标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系统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对不能保障安全的文化活动或场所,要责令停止或关闭,限期整改。绍兴剧院、绍剧艺术中心和孑民演艺广场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抓紧整改。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值班巡查,确保通讯畅通。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切忌麻痹大意,脱岗逃岗。重要部位和岗位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危险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合理处置,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春节放假期间每天17点前,向局办公室传送平安报告。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值班表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传真:85138,值班电话:85132。
安全生产通报范文 (三)
一、 确立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目的
要想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只有明确了管理目标才知道安全生产工作怎样做,做什么。只有明确了管理目标才能够更好的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更好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
面对当今安全生产工作上管理的难度,认真制定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重点;
1、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抓住安全管理的重点,要根据施工现场的进度而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不是说只抓重点就不管其它,其重点工作是在做好正常的安全管理的同时而制定出来的,这一点必须要分清。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必须要掌握施工动态过程中和关键施工部位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特别的要求施工单位有针对性的写出具体的安全方案、预案和措施来保证其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和施工。
3、做安全管理工作不能管进度,就管安全生产。无论施工进度要求的有多紧张,但是必须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二、 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更好的协商与沟通机制
1、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过程中,要想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要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搞好沟通与协调工作,并且要搞好监理单位的内部沟通,每个问题在经过三次的协调、沟通后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处理的,必须将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时的向上级领导进行反馈,包括资料管理和现场管理,让各单位的上级领导知道现场存在的较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危险程度。要强调的是,如果施工中发现严重的隐患和危险,是没有协调、沟通余地的。
2、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能协商沟通解决的最好在会下协商解决,会下解决不了的要在安全专题例会上解决,安全专题例会解决不了的,要在监理例会上解决,最终解决不了的要拨打12315电话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3、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施工现场一旦出现事故的情况下做到有据可查,尤其是监理日志、安全工作联系单和安全监理通知等,记录一定要齐全。
三、 学习、宣贯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自身及所有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
1、必须认真的学习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法律、法规和标准,用国家规定的有关内容来审核施工单位报过来的方案、措施等,做到一步到位不做重复的工作。真正的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心服口服。
2、利用自己掌握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影响从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意识,也便于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要记住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好与坏,不是只靠一个人的努力就能达到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由从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全体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
四、 制定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重点
1、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抓住安全管理的重点,要根据施工现场的进度而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不是说只抓重点就不管其它,其重点工作是在做好正常的安全管理的同时而制定出来的,这一点必须要分清。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必须要掌握施工动态过程中和关键施工部位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特别的要求施工单位有针对性的写出具体的安全方案、预案和措施来保证其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和施工。
3、做安全管理工作不能管进度,就管安全生产。无论施工进度要求的有多紧张,但是必须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安全生产通报范文 (四)
7月28日,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通报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结果,找出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昆明市及所属县、区共有在建项目702个,其中房建在建项目632个,市政在建项目60个,轨道在建项目10个。检查结果显示,昆明市建设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指出,通过督查抽查,还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在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方面,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安全措施备案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是在安全管理、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边防护及安全网、临时用电、垂直运输机械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在监理行为方面,个别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监理不配套,监理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不高,监理工作不规范,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情况较为突出。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定期开展实地联合检查、组织联合执法整治、通报综合考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同时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记者另悉,目前昆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完成中心机房建设和监控平台系统软件的视频监控等子系统的开发。从7月4日开始,部分工地将正式推广使用该平台系统。截至目前,每区5个、共计40个工地已经在进行视频信号接入,并将在今年9月30日前实现全市项目覆盖。
会议对检查过程中较好的12个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对3个表现较差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会前,参会人员一同观摩了中建六局“云投商务大厦”项目和中建三局“云智时代中心”项目。
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通报范文 (五)
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坚战,市安委会昨天通报第五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消防安全执法、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共11宗。
市安委会要求各区、各部门在今后的专项整治行动中,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1.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6月14日,南山区安监局对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监控和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山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7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2.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3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抹机水、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于专用仓库内,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5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3.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20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欧阳双文(个人经营,无营业执照)在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某空置宿舍楼一楼违法擅自储存天那水、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根据《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现场扣押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7吨,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欧阳双文处以3万元处罚。
4.深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案
20xx年5月17日,光明新区安监局对深圳市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天那水、石油类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7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5.5万元罚款。
5.深圳市原料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且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5月24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瑞祥达陶玻原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法储存松节水(2090kg)、硝酸(6000ml)等危险化学品,同时,其储存场所电气设施、设备不防爆且未采取防静电、防泄漏和监测监控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8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6万元罚款。
6.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7日,大鹏新区安监执法员对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违法储存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且存在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大鹏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6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6万元罚款。
二、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
7.深圳市xx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逾期未整改案
20xx年4月18日,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特深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演练,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因该企业逾期未整改,光明新区安监局于6月2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3万元罚款。
8.深圳市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及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案
20xx年5月3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华得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且危险化学品违法存放于非专用仓库内,其行为分别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7月1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3万元罚款。
三、 消防安全执法典型案件
9.深圳市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案
20xx年5月18日,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将设在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桥工路三号A栋一楼的商场投入营业使用,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于20xx年6月2日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3万元罚款。
10.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违规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7日,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平湖街道安监办对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现场实地调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无水乙醇、油漆、白电油、洗薄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要求,其行为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于20xx年6月7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负责人张林处以行政拘留5日。
四、 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
11.深圳市五金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
20xx年2月23日,深圳市五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该公司1名员工重伤。经调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蔡文士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9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蔡文士处以6万元罚款。
安全生产通报范文 (六)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们就迎来了崭新的20xx年。在20xx年,建安公司在鹤电公司经营者集团及蓝鲸集团党委的领导下,完成了预期的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在各项工作中未出现重大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车辆交通事故。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实现了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建安公司将继续按照华能鹤电公司及蓝鲸集团等各级领导的要求,继续按照生产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工作。
第一,针对上一年度安全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划分、标准明了、程序清楚,同时细化各岗位、各部门的考核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企、科学管理。
第二,在今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一定做到“严、细、实“,抓管理,重奖惩,劳动纪律实行重奖重罚、实施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好二十五项反措等各种防范措施,保证年度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内业、设施的管理,把落实“华能安全性评价标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反“三违”为重点,着重提高职工按程序、标准及安全防范措施工作的意识。坚决抓好现有各级人员培训和春季人员招聘的准备工作,工作能力强的员工,以保证今后施工的人力资源需要,为20xx年安全施工做好准备。
四、在今年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面、突出风险的动态管理,切实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对要害部位应急予案定期演练,提高公司整体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加强安监人员的监护力度、重点部位设专人监护,各施工点设专人加强巡视、作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准施工,管理上严格把关,紧抓经济效益的同时保障安全生产。
五、加强公司的安全学习、培训管理,继续坚持每月一次的专项安全分析会议,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查找隐患、分析不安全情况、制定好防范措施,层层落实到个人,及时堵塞漏洞,保证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通报范文 (七)
各中央企业:
近期,接连发生中国台湾高雄燃气爆炸事件、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8月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兰州石化公司又发生火灾事故,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本着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的理念贯彻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贯彻执行。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责。
二、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中央企业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高危行业的企业,要组织精干力量和有关专家,抓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排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排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要集中力量,查细查实,找出隐患,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要强化源头控制,加强对重要管理环节的检查;要做到安全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短期内能够整改的,要抓紧整改到位;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产的停产,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继续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
石油石化企业要将管道安全运行作为重点,摸清底数,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等措施。涉及城市燃气管线的企业要加强老旧线路改造,规范检维修程序,防止出现安全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护检修、在线监控、全程跟踪,强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煤炭企业要依法合规组织生产,加强新收购煤矿安全管理,加快退出小煤矿。建筑施工企业要科学组织施工生产,严格分包队伍管理,抓好桥隧施工的安全管理。有关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抓好境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自觉接受使领馆的指导和监督。
四、加强事故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中央企业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企业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加强与各方联动,科学组织抢险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要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准确上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国资委。对上报不及时的企业,国资委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中央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组织生产,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尽量压缩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数量;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和应急救援准备;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三违”现象。
国资委办公厅
8月4日
安全生产通报范文 (八)
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坚战,市安委会昨天通报第五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消防安全执法、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共11宗。
市安委会要求各区、各部门在今后的专项整治行动中,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典型案件
1.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6月14日,南山区安监局对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监控和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山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7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2.深圳市尚想电子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3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尚想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抹机水、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存放于专用仓库内,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5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3.欧阳双文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20日,宝安区安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欧阳双文(个人经营,无营业执照)在松岗街道塘下涌社区某空置宿舍楼一楼违法擅自储存天那水、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根据《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现场扣押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7吨,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欧阳双文处以3万元处罚。
4.深圳市永恒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案
20xx年5月17日,光明新区安监局对深圳市永恒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天那水、石油类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光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17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5.5万元罚款。
5.深圳市瑞祥达陶玻原料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且未采取安全措施案
20xx年5月24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瑞祥达陶玻原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法储存松节水(2090kg)、硝酸(6000ml)等危险化学品,同时,其储存场所电气设施、设备不防爆且未采取防静电、防泄漏和监测监控等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8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6万元罚款。
6.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5月27日,大鹏新区安监执法员对深圳市龙岗区宜德圣旦品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违法储存天那水等危险化学品且存在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大鹏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6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6万元罚款。
二、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件
7.深圳市特深电气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逾期未整改案
20xx年4月18日,光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特深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演练,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因该企业逾期未整改,光明新区安监局于6月2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3万元罚款。
8.深圳市华得宝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及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案
20xx年5月3日,龙华新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华得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且危险化学品违法存放于非专用仓库内,其行为分别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龙华新区安监局于20xx年7月1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3万元罚款。
三、 消防安全执法典型案件
9.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案
20xx年5月18日,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铭可达家电连锁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将设在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桥工路三号A栋一楼的商场投入营业使用,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坪山新区公安消防监管部门于20xx年6月2日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3万元罚款。
10.港艺精密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违规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案
20xx年6月7日,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平湖街道安监办对港艺精密五金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现场实地调查时,发现该公司超量存放无水乙醇、油漆、白电油、洗薄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建筑消防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要求,其行为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龙岗区公安消防部门于20xx年6月7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负责人张林处以行政拘留5日。
四、 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典型案件
11.深圳市泽星精密五金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
20xx年2月23日,深圳市泽星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该公司1名员工重伤。经调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蔡文士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宝安区安监局于20xx年6月29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蔡文士处以6万元罚款。
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通报范文 (九)
11月16日,我市项目办移民部组织专人对已开工建设的乔口站新建、永幸河泵站重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组按照《治淮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要求,分别听取了现场办、监理、施工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察看了施工现场并查阅了有关安全生产资料。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虽然都有一定认识,但在重视程度上参差不齐。
二、现场办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相关规章制度尚未制定并上墙。
三、《监理实施细则》中涉及的安全生产内容针对性不强,应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安全生产内容。
四、施工场地未完全封闭,有非施工人员进出,应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数量少,且不明显。
六、特种作业设备人员资格证备案不齐全,应加强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管理,做到持证上岗,证件齐全。针对本次检查,提出以下要求:1、参建各方应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把安全生产始终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2、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报市项目办。3、各现场办尽快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监督检查。4、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监理大纲、监理细则中有关安全生产措施。同时,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中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机械设备证件审查力度。5、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使安全生产体系有效运转。6、加强对施工场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7、加强对上岗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机械,应做持证上岗,证件齐全。8、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其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十一月二十一日
安全生产通报范文 (十)
7月28日,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通报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结果,找出问题,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昆明市及所属县、区共有在建项目702个,其中房建在建项目632个,市政在建项目60个,轨道在建项目10个。检查结果显示,昆明市建设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指出,通过督查抽查,还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在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办理方面,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安全措施备案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是在安全管理、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边防护及安全网、临时用电、垂直运输机械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在监理行为方面,个别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监理不配套,监理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不高,监理工作不规范,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情况较为突出。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定期开展实地联合检查、组织联合执法整治、通报综合考评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同时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记者另悉,目前昆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完成中心机房建设和监控平台系统软件的视频监控等子系统的开发。从7月4日开始,部分工地将正式推广使用该平台系统。截至目前,每区5个、共计40个工地已经在进行视频信号接入,并将在今年9月30日前实现全市项目覆盖。
会议对检查过程中较好的12个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对3个表现较差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会前,参会人员一同观摩了中建六局“云投商务大厦”项目和中建三局“云智时代中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