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海事禁航通告
镇海安监禁〔20xx〕第1号
20xx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远第三十二届传统龙舟节于20xx年6月20日在镇远县城关举行,为维护水上秩序,保证龙舟赛顺利进行和避免发生水上事故,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对部分水域禁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航时间:20xx年6月20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8:30时止。
二、禁航水域:盘龙大桥下至镇江阁水域。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在禁航时间内,一切与比赛无关的船舶不得进入禁航水域。
2、参加游江的船舶,在游江完毕后,尽快驶离禁航水域,一律不得在禁航水域内停靠。
3、各龙舟队的生活船、工作船必须悬挂生活船、工作船标志,在不影响比赛的情况下,靠两岸边行驶,不得在航道内穿越。
4、赛事结束,即恢复通航,不再另发通告。
特此通告
贵州省镇远县地方海事处
二Oxx年六月十六日
第2篇:海事禁航通告
禁航通告
日期:20xx年07月02日
因军事需要,20xx年7月7 日至13日在象山至温州以东海域组织实际使用武器训练,其中禁航时间为每日0000至1800时,禁航海域为以下7点连线范围内水域(20xx中国大地坐标系)。
1、北纬27°51′00″,东经121°10′00″
2、北纬28°09′00″,东经121°40′00″
3、北纬28°24′00″,东经121°55′00″
4、北纬29°10′00″,东经122°03′00″
5、北纬29°10′00″,东经123°15′00″
6、北纬27°25′00″,东经123°15′00″
7、北纬27°25′00″,东经121°10′00″
期间,严禁船舶驶入上述各点连线范围内水域,北上和南下的船只从东经123°15′线以东海域航行,并听从警戒舰艇的指挥,以策安全。
20xx年7月2日
第3篇:海事禁航通告
禁航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内河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禁航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水〔20xx〕188号)和《长航局关于长江水系内河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禁航的实施意见》(长航运〔20xx〕395号)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对部分船舶实施禁航。
一、禁航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零时起。
二、禁航区域
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水域,以及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水、江汉运河、赣江、信江、合裕线、右江、北盘江、柳江、淮河、沙颖河、黑龙江、松花江和闽江水域。
三、禁航船舶
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周界(包括单舷单底、双舷单底、单舷双底)的化学品船(采用2G舱型的3型化学品船除外)、600载重吨以上的油船。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有关事项
(一)基层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协助发证机关收回禁航船舶的《船舶营业运输证》。
(二)船舶检验机构要收回已核发的属于禁航船舶的船检证书,或注销其船检证书中相应的航区。自20xx年1月1日起,船舶检验机构不得受理本次禁航范围内船舶的检验申请。
(三)自20xx年1月1日零时起,海事管理机构在办理化学品船和油船签证时,要详细查验船检证书等相关资料,如属于禁航船舶,不得办理船舶签证手续;在船舶安全检查时,发现禁航船舶在禁航水域航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船闸、港口、码头装卸企业、货主和禁航船舶船员应当积极配合禁航工作。船闸管理部门要禁止上述禁航船舶通过船闸;各港口、码头装卸单位不得为禁航的化学品船及油船进行装、卸货作业;禁航船舶船员不得阻挠海事、船闸、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正常执法,对无理取闹、暴力对抗执法的当事人,执法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禁航船舶名单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
20xx年2月1日
第4篇:海事禁航通告
湘浏海事航字【20xx】02号
根据4月29日市政府调度会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创意音乐焰火大赛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焰火晚会燃放水域将实施全面禁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航水域:浏阳河城区段金滩燃放场河段上、下游各500米水域范围。
二、禁航时间具体如下:5月01日14:0021:005月16日14:0021:006月01日14:0021:006月13日14:0021:006月27日14:0021:007月01日14:0021:007月11日14:0021:007月25日14:0021:008月01日14:0021:008月08日14:0021:008月22日14:0021:009月08日14:0021:009月19日14:0021:0010月01日14:0021:0010月17日14:0021:0010月31日14:0021:0011月14日14:0021:0011月28日14:0021:00
三、注意事项:1、禁航水域范围内停靠的各类船舶(泵船除外)必须在禁航时间前驶离禁航水域;
2、禁航期间,禁航水域内,禁止除工作船艇、现场警戒船艇以外的船舶、排筏停泊、航行;3、禁航水域有海事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巡查,各船舶、排筏等必须服从现场指挥。
二○xx年四月三十日
第5篇:海事禁航通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局航行通告
鄂宜长海航发〔20xx〕6号
按省防汛办调度令《省防汛办关于清江梯级水库近期泄洪方案请示的通知》(20xx年第100号),水布垭水库于20xx年7月23日8时前开闸泄洪进行泄洪实验,依据泄洪实验方案调整泄洪流量,瞬时最大出库流量(发电+泄洪)按不超过6000m³/s控制。为保障库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船舶安全,在水布垭水库开闸泄洪期间对清江隔河岩库区实施全面禁航,现就有关禁航事宜通告如下:
一、7月22日19:00时起,清江隔河岩库区所有船舶禁止航行和作业。
二、请各航行船舶及时进港靠泊;停泊作业的船舶注意加固系缆设施,停止作业。
三、在此期间,各水运企业、有船乡镇、船舶要加强值班,提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
四、禁航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局
20xx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