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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推荐10篇)

2023-11-25 22:52:35 范文大全 访问手机版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篇1)

各校园、校外托管机构:

为切实加强秋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9月5日至9月16日对全县15所学校40个食堂和4家学生公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重视,各项制度健全。各学校食堂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均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临泽二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学校食堂管理规范,临泽四中校长亲自抓,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设施设备完善,操作环境改善。各学校食堂均能设置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原料库房等加工操作场所,新华、鸭暖、板桥、蓼泉中心小学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新建学生餐厅已投入使用,更换了炉灶、操作台、冷藏柜、清洗水池等设施设备,学校食堂操作环境明显改善。

3.索证索票较为完善,台帐记录基本规范。大部分学校食堂负责人索证索票意识有所提高,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并能及时查验登记。消毒、晨检、餐厨废弃物流向等记录填写完整。

4.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氛围浓厚。板桥、平川中心小学餐厅粘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职教中心、蓼泉中心小学食堂摆放绿色花卉,就餐环境舒适、清新。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检查时发现,平川中心小学第二、第三食堂、蓼泉中心小学食堂、临泽四中第五食堂、临泽一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食堂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2.部分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查验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购进的“八里香”芝麻油无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临泽一中第六、第九食堂使用的甜椒、西红柿、菜花等蔬菜腐烂。平川中心小学第二食堂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芝麻油。临泽一中第五、第十食堂、临泽二中第六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临泽四中第二食堂、板桥中心小学食堂、倪家营中心幼儿园食堂没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购进的鲜肉、豆腐和小面包等食品未索票。部分学校索取的票据无效,票据无购货方和商家的名称;部分学校对购进的大宗面粉、米、食用油、粉条等食品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明;部分学校索取的供货方资质过期。

3.部分食堂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检查时发现,部分学校食堂购买的鲜鸡蛋就地堆放,没有保鲜设施;购买的洋芋等蔬菜就地堆放,没有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冷藏柜内生熟食品混放。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豆瓣酱桶)存放辣椒面、食用油、碱面、醋等原料。个别学校食堂的的剩饭、剩菜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冷藏保存。调料台上的调味品无防尘设施。

4.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普遍存在。各学校普遍存在餐具清洗不干净,勺子、笊篱、菜刀等用具使用后不清洗、不消毒,备餐间内的备餐盒清洗不彻底等问题,部分食堂学生餐饮具大肠杆菌超标。临泽一中各食堂保洁柜内已清洗过的餐具上面有食物残渣,洗菜池与消洗水池混用。临泽四中第六食堂、临泽一中第四食堂、翊生公寓消毒柜坏损,电源不通畅。

5.食品留样不规范。各学校食品留样登记制度健全,并配备了食品留样柜,但普遍存在食品留样量达不到留样要求(不足100克);留样盒清洗不彻底,不消毒;留样柜内有污渍,留样样品、标签内容和留样记录不一致。其中临泽一中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管理不到位。

6.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不规范。学校食堂使用的拉面剂等食品添加剂没有严格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要求,普遍没有称量器具。检查时发现临泽一中第一食堂有食品添加剂“鸡汁骨膏 ”、临泽四中第五食堂有食品添加剂“美白兄弟增白剂”。

7.工具、容器具标识不明显。各学校普遍存在冷藏柜、

刀具、刀墩、生熟食物器皿标识不清的问题。部分学校洗菜、洗肉、洗手、清洗、冲洗、消毒水池无标签或标签破损,存在混用现象。

8.个别食堂卫生不整洁。板桥、鸭暖中心小学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无有效的防蝇设施,蚊蝇密度超标。各农村中心小学就餐场所空气流通不畅。保洁柜内有食品残渣或污渍,从业人员工作服较脏,未佩戴工作帽和口罩,留长指甲从事加工操作等行为依然存在。临泽一中各食堂操作间各类加工容器具摆放混乱,地面有积水、污渍,保洁柜、消毒柜、操作台和面机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内、外部有污渍,操作台、灶台、和面机下面卫生死角较多,烹调间、粗加工间墙皮脱落。

9.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食堂监管不力。本次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相关学校领导、管理及经营人员和托管机构负责人对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对一些问题可能造成的后果还没有清醒的认识,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管理的制度措施不完善、不规范、不精细、不得力。部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学生异常情况监测、信息汇报、分析研判和应急决策体系不完善,存在对突发事件信息“首报、续报、终报”的信息报送程序不清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秋冬季节气候多变,引发食物中毒的几率仍然较高,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学生餐厅、食堂操作间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督促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坚决禁止无证从业人员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监测,落实餐后定时检视制度,完善学生疾病监测及信息及时反馈研判机制,迅速健全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分别向县教科局办公室、普教办、所属安全责任区挂靠干部、营养办上报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近期,各校园要认真对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县食药监局现场检查下发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本次通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顿工作,整改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县教科局、县食药监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机构要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及时索取供货方有效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流通随附单等有效票据。食品原料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储藏间不得存放其它非食品和个人生活物品。严禁学校食堂违规使用散装食用油脂、加工冷荤凉菜、加工四季豆,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每餐供应的各种食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食品留样为10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达到“五专要求”,使用专用称量器具定量使用。规范粘贴各类工具、容器具标识标签,做到分类使用,防止交叉污染。各学校食堂要及时配备有效的灭蝇装置,要对备餐间进行密闭并安装空气消毒设施。要按规定对学生餐饮具、保洁柜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滨河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要尽快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使校园食堂规范、安全运行。

3.加强管理培训,严格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管理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学生餐厅和食堂操作间要坚持每天清扫,确保干净整洁,不留死角。要认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定期清除污渍,保持正常运转。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严格分开存放,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放置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年月日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篇2)

公司所属各作业区:

根据现代产业公司要求,生活能源公司于1月30日组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节前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东区所楼后空地落叶未清理、建筑材料(沙石、木板)乱堆放未及时清理、露天堆放管件材料场地较乱;

二、东区、西区、红旗区高位水池围墙内杂草丛生,人员、车辆进入困难,对水池安全、生产管理不利,请安排除草;

三、各配电室、变压器室,调压站卫生需清理;

四、各作业区工作间及休息室物品需堆放整齐、组织清 理卫生包干区域,

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求相关作业区按照要求进行逐一整改,并于2月6日前完成,如未按要求整改的,将按规定进行考核。同时,要求各作业区应将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坚持不懈,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在抓重点的同时细化安全管理,确保生活能源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特此通报。

xx公司

年1月30日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篇3)

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于20xx年12月份开展了一次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44个,建筑面积107.26万平方米,涉及施工单位22家,监理单位16家。签发整改通知书书44份,其中3个项目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措施严重不足等原因被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行政处罚。

此次检查重点有:工程建设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相关主体重要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施工用电、承重支撑架、外脚手架、高大支模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管理和备案情况;民工安全教育和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工地的临时设施使用、文明施工情况、民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基坑支护及临边围护的安全措施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均有较大提高,能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整改。但仍有一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企业领导不重视,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我局将在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高层外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部位安全生产情况的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从重从严处罚。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和施工用电安全。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篇4)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通过审阅资料及现场督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20xx年第10次市长办公会议议决事项和《市食品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七项工程

)(一)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程。20xx年,全市新认定无公害产地2个、产品认证23个,建立农产品药物残留自律检测点11个,初步形成了的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争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65万元,用于全市农(兽)药残留检测仪的配备,部分超市、农产品物流公司、配送中心的农药残留检测仪补助,“三品”认证补助和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建设等资金投入。主要“菜篮子”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态势良好。

(二)食品生产加工园区建设工程。市商务局制定了食品加工园区建设规划方案,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思路建设放心食品加工示范园。X区计划在舍予三产C区商贸仓储物流中心内规划建设食品生产加2 工园区,占地100亩,可容纳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100家。目前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预计上半年开工建设。XX区把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工程列入20xx年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中,规划在XX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建设小食品加工区,占地40亩,容纳食品加工小作坊60家。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考察、论证和洽谈工作。 XX县引进长湖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现代化特色产业园,占地305亩,规划建设食品加工车间40余间、万吨冷库1座,计划总投资2亿元。目前,冷库已建成,加工车间已建成24间,其余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9100万元。

(三)“农改超”建设工程。市商务局制定了“农改超”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各县区“农改超”试点建设项目均已开工,完成投资2800万元。X区在人民路综合农贸市场建设大型生鲜食品超市1个,面积8000平方米,现主体已建成,完成投资1000万元,上半年可投入使用;XX区对春晖农贸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的生鲜食品超市1个,现已完成投资1300万元,上半年可投入使用;XX县对利民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投资500万元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生鲜食品超市1个,目前已投入运营。此外,各县区积极推进政府主导投资农贸市场项目建设,锦林综合农贸市场主体已完成,预计6月交付使用;静安农贸市场预计9月建成投入使用;利民农贸市场已建成投入使用。加快社区蔬菜直销网络体系建设步伐,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蔬菜直销店80个,其中,大武口区43个,惠农区253 个,平罗县12个。(四)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工程。全市尚未建成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对餐厨垃圾仍然采用回收填埋处理。X区新购进餐厨垃圾收集车3台,对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工作正在开展摸底调查工作。X区把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中,新购进餐厨垃圾收集车2台,为470家餐饮单位统一购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XX县购置餐厨垃圾收集车1台,现已投入使用,平均日收集量7吨,收集率达50%。

xx年xx月xx日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篇5)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金安办〔20xx〕41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金市建建〔20xx〕87号 )文件要求,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我局于12月15日至23日对金华大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本次督查分两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抽查暗访等方式,共检查了9个县(市、区)及3个开发区的20个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了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台账资料等方面。

一、 总体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抽查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到位。但督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赶工期等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顿,并限期将整改结果报市建设局。

二、主要问题

(一)起重机械情况

督查组共抽查了12台塔机,4台人货梯,2台井架。从抽查情况看,塔机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对最多,有的工程项目关键性的安全装置也存在失效情况,如塔机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吊钩保险装置失效、变幅小车滑轮处起升钢丝绳防脱失效、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等,给安全生产埋下严重事故隐患。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问题集中在进料口围栏门机械锁钩失效和司机下班后没有关机上锁。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主要问题为司机无专人持证上岗、未粘帖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现场安全情况

脚手架:内封闭欠缺较多,部分工程均未设置,架体开口处横向斜撑均未设置,架体上杂物均未及时清理,毛竹片铺设连续性较差,部分拉结点拆除后临时拉结点设置不及时,且数量欠缺较多,影响整体架体稳定性,边坡治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施工用电:部分工程用电隐患较大,未执行TN-S系统,一个漏保下引出两路线路现象较多,漏保参数不符现象较严重,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未分开设置。

临边围护:楼层孔洞临边未围护现象较多,电梯井内隔断不严密,部分防护门未安装。

支模架:部分高大支模未按专家论证要求严格执行,监理未严格检查。部分支模架缺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连续设置,剪刀撑设置欠缺较多。

(三)资料情况

1.现场自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及闭合。

2.对监理下发整改通知单不重视,未及时整改回复及闭合。

3.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

4.部分未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部分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帽、安全网)。

(四)隐患较大项目

1. 磐安县石坑里安居小区工程:塔吊吊钩保险失效仍在操作且未配备司索工,塔吊司机人证不符等。

2. 兰溪新湖香格里拉项目:塔吊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等。

三、处理意见

对磐安县石坑里安居小区工程和兰溪新湖香格里拉项目予以通报,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两个项目停工整顿,并于1月6日前将整改结果报我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要求,做好排查的基础上推进整改工作。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把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以上隐患排查要彻底到位,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检查、验收到位。

(四)其他企业、在建工地要举一反三,结合自身做好排查工作,减少隐患。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月3日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篇6)

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xx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九月五日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篇7)

4月28日、29日校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会同延安路校区办、后勤保障处、后勤发展中心、地铁物业公司等单位对学校危险品仓库、第三教学大楼、新世纪食堂地下室、实验室、松江校区第一、二食堂、建筑工地民工住宿地的安全情况进行了大检查,确保“五一”长假期间学校的安全。4月25日、27日,保卫处、宿管部、学办以及各学院的辅导员,已对学生宿舍、研究生楼、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等大楼、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部门在做好自查的前提下,积极整改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一方平安,学校的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之中。从检查中还发现下列隐患和问题:

延安路校区:碳纤维材料实验室将实验用丙酮(原装桶)堆放在露天,且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瓶装丙酮放置在无上锁的露天橱柜内;材料重点实验室将许多废液瓶乱扔在原材料学院花草中;第三教学大楼通道门白天上锁;新世纪地下室宿舍内存在脏、乱等现象;地下室消防重点部位泵房间内任意堆放杂物;地下室通道内停放自行车;学生食堂、新世纪食堂厨房间的煤气软管老化,缺少夹头,抽油烟机油垢过多。

松江校区:第一食堂煤气接管缺夹头,抽油烟机油垢过多;一楼顶部通风管接头处漏水;第二食堂:煤气软管老化、断裂、缺夹头,抽油烟机油垢过多;擅自挪用消防水带,消防箱内堆放杂物;三楼诱导灯全部损坏,应急照明灯无电。建筑工地民工住宿地:脏、乱、差;“三合一”现象突出,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热得快”。

针对以上问题,有些当即收缴,有些立即整改,有些发出整改通知。我们希望为了确保学校安全,请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从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维护学校稳定的高度,对存在的问题切莫忽视,务必高度重视,逐一落实措施,尽快整改。

保 卫 处

年4月29日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篇8)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xx〕8号)的要求,省厅于20xx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分四个检查组对全省8个市(州)和15个县(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传达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跟踪整改。通过检查,施工企业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截止目前,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38个施工现场,检查总建筑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发现隐患210处,停工整改项目6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5个。

其中,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四平三达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蔚蓝之都D7#、C1#、C2#楼工程、吉林省兴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泓政天下2#、3#楼工程、姜堰市正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承建的金碧乐府工程13#楼工程、吉林省隆源建设公司承建的松原市馨三百综合楼工程、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岸天城国际59#楼工程、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宝集团通化生物科技园工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以上建筑施工现场已作出停工整改的处罚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认识。企业缺乏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做到及时整改,致使小隐患酿成大问题。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普遍不到位,有的走形式、走过场,不能做到教育到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更不能有效预防。

(二)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监理人员安全业务普遍不熟悉,监管不到位。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有的甚至不审查就签字;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人员不到位、人证不符等现象视而不见,对现场施工中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有的虽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企业是否整改到位也不能及时督促和检查。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没有按相关要求设置标志牌,“五牌一图”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各类区域划分不明显,材料堆放比较乱,很多现场道路没有硬化。

(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相符,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经常不在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不足,工种配备不全,存在人证不符的现象。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小型机具、模板支撑等普遍存在专项方案编制不合格,现场各种隐患随处可见。临边洞口防护普遍不到位,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质量不合格,使用不当等现象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建设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严把复工关口,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开工。

(二)本次检查的所有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返三,按要求和时限及时整改,并认真查找工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所有开工或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照标准认真查找隐患,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做好自查自纠。即日起省厅将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对各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通报全省。

(三)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做到交底到人,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四)上述被停工的6个施工现场将作为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监督重点,随时抽查其安全生产状况,若发现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将对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暂扣直至吊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4月23日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篇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9月1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组成29个检查组对全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检查工作部署到位

1、县政府安委会周密部署中秋、国庆节期间和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9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委、统战部长姜崇俊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县长石磊对国庆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会上,县政府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崇安委文[x5]19号),对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

2、各乡镇、各部门全面落实国庆节期间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各乡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县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四季度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中秋、国庆节期间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专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了一批事故隐患。通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促进了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这次全县安全生产检查中,各检查组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车站、码头、建设工地、人员密集场所745家(处),下达整改指令82份,排查出各类隐患195条,现场督促整改115条,限期整改80条;责令停产整顿采石场2家(天城镇猪头山采石场、公路局采石场);拆除灯光诱捕抬网8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0余起、酒驾8起,扣留机动车辆3辆。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仍触目惊心:一是部分乡镇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超载现象严重;二是部分企业特种设备逾期未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突出;三是少数液化气站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过期,非法经营问题严重;四是部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过期失效、配置不齐、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隐患突出;五是一些不法业主私设加油站点加注柴油现象屡禁不止,并呈蔓延趋势。这些问题和隐患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安委会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双责三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及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县政府安委会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从讲政治、保安全、促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受控。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查出但未整改到位的81处隐患,要迅速督促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并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该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性措施的,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及时停产停业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酿成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篇10)

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要求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xx年9月27日至9月28日。

二、检查形式及范围

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要结合安全隐患治理的要求和单位实际,认真、细致、全面地组织安全生产自查,切实落实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各村、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条线管理”的原则检查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立、落实情况,日常值班和单位领导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情况;

3、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安全监控部位的安全状况,消防通道标识、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生产设施使用、维护情况;

5、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私存、私产、私销、私运和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

6、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锅炉、铲车等)的定期检测、操作工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情况;

7、检查民房、单位在建工程和水泥板预制企业等各类建筑安全情况;

8、检查通村主干道、主要桥涵等为重点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9、检查餐饮、超市、菜场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10、学校以接送车辆、食堂卫生、消防、用电等为重点的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应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及时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对已经上报的隐患,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整改期限,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并逐项登记建档,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监控和安全巡视,注重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管理,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切实保障安全信息的畅通。

4、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单位在检查中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的各项原始记录,完善好各类检查手续,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乡安全科。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