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处分决定
李,男,七(4)班学生。该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多次与老师和同学发生冲突。上学期某晚自习中与班级同学发生打架斗殴现象;20xx年12月份在数学课中与老师发生冲突,在课堂上顶嘴怄气;20xx年3月17日下午第四节课与班上某同学在教室里再次发生打架现象,并乘老师不在之机,多次殴打班级同学,情节相当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李xx同学留校察看一学期的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政教处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