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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推荐10篇)

2023-10-08 19:35:57 范文大全 访问手机版

第1篇: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

编号:

担保人:

地址:

邮编: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与(下称被申请人)之间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万元整( )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本文件手写无效)

担保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第2篇: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

担保人:____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担保人就本人诉________房屋纠纷一案,对本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自愿以本人在_________银行银行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为本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现金担保。如担保人诉讼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意赔偿被保全人因诉讼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此致

____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名):________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

编号: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

被担保人与_________(下称被申请人)之间_________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第4篇: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

担保人: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

担保人愿意以担保人位于处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银行账户(__银行__支行:__________)内____万元)为被担保人所提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意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第5篇: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

申请人: (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免担保

第6篇: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

编号:

担保人:

地址:

邮编: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与 (下称被申请人)之间 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 万元整( )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__人民法院

(本文件手写无效)

担保人:

年 月 日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第7篇: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

申请人:东莞市*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法定代表人: 电话:0769-

被申请人:广州市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法定代表人:黄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人民币1173655.27元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申请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财产保全申请,望贵院给予裁定。

此致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东莞市*有限公司

**年1月7日

第8篇: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

申请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X号楼X单元__X室,电话:81971__X

被申请人:姚某某,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7号楼2单元101室,电话:86763__X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姚某某建设银行帐号上夫妻共同存款92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19__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__年12月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__年x月x日生一女,取名__x现____小学读书。

婚前原、被告感情尚可,但是结婚后被告对原告的态度日益冷漠,甚至连原告生育其间都未曾悉心照顾,且其家人对原告也是百般挑衅。后两人为处理房产及日常生活琐事争吵不断,6月15日,被告拿刀恐吓原告并实施殴打行为,后经原告报警事态才得以平息,当时被告态度非常恶劣,根本无悔改之意。同年7月3日,原被告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被告拿菜刀架到原告脖子上,至此,原告对被告彻底绝望,夫妻感情荡然无存。

现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为维护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帐户上夫妻共同财产92万元人民币。[1]

担保方式:申请人之父李某愿提供现金92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某

第9篇: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

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

地 址:

电 话:

被担保人:

地 址:

电 话:

担保内容:

被担保人与 纠纷一案【案号为】中,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之规定,担保人自愿以作为本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备注:

1、 如用车辆担保,须提交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车身照片、担保人身份证或营

业执照复印件。

2、 如用房屋担保,须提交房屋产权证原本及担保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

件,另在担保书上注明房屋的位置及房产证号码。

3、 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应与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查封的财产数额等额。

第10篇:财产保全担保书借鉴

异议人:__,男,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ddd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12345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12345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5000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12345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12345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ddd,这是事实。但该车是ds(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20__年八月购买,ds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ds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ds和ddd协商,ds所购车借ddd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ddd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ds控制使用。在ds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20__年三月,实际车主ds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ds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20__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ds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20__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ds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20__年八月,ds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ds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12345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ddd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 12345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20__)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从法律上来讲,12345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12345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ddd,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ds于20__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12345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12345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昆明市人民法院

异议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