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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精选18篇)

2023-10-03 09:25:18 范文大全 访问手机版

保函 篇1

____银行:

____公司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与__国____公司签订一份商务合同(合同号:________)。根据该合同第 条的规定,该公司须向对方提供____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担保金额为____,外方受益人为____。为此,我单位愿为该公司承担对外付款责任并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反担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关规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义务,而____公司无力履行对外付款责任时,你行不必事先征得我单位同意即可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的外汇账户或外汇额度账户及人民币账户中扣收全部对外赔付的金额和费用。

二、如我单位因故未能及时按上述要求办理,请求你行垫付资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汇贷款利率计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单位归还该款日止的外汇利息及有关费用。如超过半年,愿按逾期加罚息50%。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担保责任时失效。

保证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

保函 篇2

致: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已保证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合同”)实施;

且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乙方通过经认可的银行向你方提交合同规定金额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作为乙方履行合同责任的担保;

而且本行同意为乙方出具本银行保函;

本行作为担保人在此向你放确认承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的责任,在你放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行即予支付,不提任何异议,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或理由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乙方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贵方可按本保函条款向本银行发出一次或多次付款要求,但总金额不得超过保证上限。

我行还同意:在你方和乙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我行承担本担保的责任也不改变;上述变化、补充或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

本保函至合同项下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你方之日内一直有效。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 址:

银 行 名 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保函 篇3

:年 月 日

致 :

地址 :

鉴于贵方与承包人 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签订的编号为 号的建设工程合同(下称“主合同”)履行需要,应承包人的申请,我行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人名币(币种) (大写)的 履约保函:

一、 本行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承诺:一旦贵方向本行提出书面索偿通知,本行将在收到该索偿通知后七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将贵方索偿的款项一次性付给贵方。

二、 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 本保函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止。书面索赔通知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四、 本保函的效力以及本行在本保函项下对贵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完全独立的,并不取决于任何交易、合同/协议、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的存在或有效性,也不取决于本保函中未列明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并且不受对主合同及/或贵方与申请人之间的任何协议所作的任何变更、补充、终止或提前/延迟终止的影响。

工程承包合同按期履行完毕、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承担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出证银行名称:

签 字: _________

公 章:

银行经办人:

联系电话:

保函 篇4

致:

因 (以下简称“保函申请人”)与贵行已签订或即将签订《出具保函》(编号: ),约定由贵行为其提供以 为受益人,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 的 ,我单位接受保函申请人的请求,愿意就贵行为保函申请人在《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债务向贵行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上述《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 的债务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贵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本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保证期间内当贵行之保函受益人向贵行主张担保债权,并由贵行依据保函赔付后,贵行即可直接要求我单位履行代偿责任,我单位将自贵行要求之日起 十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向贵行支付本反担保函保证范围内贵行要求代偿的金额。

我单位确认,当保函申请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贵行对《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贵行均有权直接要求我单位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本保证期间为本反担保函签发之日至《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保函申请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24个月,但若截止到贵行开立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我单位未收到《出具保函协议书》约定的保函受益人索赔通知复印件的,本《反担保函》保证责任自动解除;若在贵行开立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后,保函受益人向贵行提出索赔请求且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裁定、法院裁判)亦裁决银行应承担保函项下保证责任的,我单位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2年内承担《反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4.本反担保函是我单位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

5.我单位的保证责任是独立的连带责任责任担保,我单位的保证责任不因《出具保函协议书》或其项下保函的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免除,且即使《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存在其他担保(含类似担保的其他安排),我单位也仍然就本反担保函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向贵行直接承担第一顺序的连带保证责任,我单位的责任范围不因其他担保的存在、增减、撤销或有效与否而减免,也不因贵行放弃或变更其他担保项下的权利或顺位而减免;我单位履行本反担保函下保证责任并不以贵行对保函申请人、其他担保人或/及担保物提出权利主张、提起诉讼/仲裁或者申请/进行强制执行为前提。

6.本《反担保函》为贵行与我单位签订的编号为 的《保函业务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我单位在本保证期间将严格按《保函业务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项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7.其他约定事项:贵行与保函申请人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的保函到期日为 。

8.因本反担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由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9.本反担保函自反担保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反担保函一式两份,贵行一份,反担保人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反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x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银行保函的内容根据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栏目

包括:中联银融资担保 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的编号和订约或签发日期等。

责任条款

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这是构成银行保函的主体。

保证金额

是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承担责任的最高金额,可以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合同有关金额的某个百分率。如果担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减免责任,则必须作出具体说明。

有效期

即最迟的索赔日期,或称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为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例如:在交货后三个月或六个月、工程结束后30天等。

索赔方式

即索赔条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可向开立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对此,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无条件的或称“见索赔偿”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种是有条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索赔形式一般为见索即赔。

保函 篇5

致: (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担保人)已与受益人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的 (下称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且受益人向被担保人支付了金额为_ 的预付款。我方接受被担保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

一、 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币种) ¥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关于受益人认定被担保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书面索赔通知及本保函原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但累计索赔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

四、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索赔款额的计算方法,并必须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送达我方,超过有效期的索赔将不会再得到我方的任何支付,保函到期后,无论受益人是否退回保函原件,我方的担保责任均自动解除。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我方提供本保函担保后,受益人与被担保人对合同进行修订的,应当将修订后的合同原件送我方备案。

七、本保函的有效期届满,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我方的担保责任免除。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函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担保人: (盖章)

负责人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保函 篇6

业主支付保函

编号:(工 字)第  号

(承包商):

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业主”)就 项目于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主合同),应业主的申请,我方愿就业主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内。

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业主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业主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业主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业主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业主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业主的另行约定,免除业主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业主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保函 篇7

致: (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担保人)已与受益人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___________的 (下称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且受益人向被担保人支付了金额为_ 的预付款。我方接受被担保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

一、 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币种) ¥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关于受益人认定被担保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书面索赔通知及本保函原件后 15 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索赔款,但累计索赔金额不得超过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

四、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索赔款额的计算方法,并必须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送达我方,超过有效期的索赔将不会再得到我方的任何支付,保函到期后,无论受益人是否退回保函原件,我方的担保责任均自动解除。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我方提供本保函担保后,受益人与被担保人对合同进行修订的,应当将修订后的合同原件送我方备案。

七、本保函的有效期届满,或我方向受益人支付的索赔款已达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我方的担保责任免除。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函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担保人: (盖章)

负责人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在大型成套设备的进口合同中,为采购原材料,卖方往往要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预付5%-15%的合同金额,而买方则担心付款后卖方不能交货而造成损失。为解决这个问题,在国际贸易实务中,通常采用买方凭卖方银行开立的预付款保函(也叫《履约》)付款的办法。保函起着保护买方利益的作用,在卖方未按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买方可在有效期内凭保函索回预付款。

预付款保函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人,受益人和保证银行的名址,银行的责任承诺,生效条件,保函金额,有效期,管辖的法律等。

保函 篇8

致:

因 (以下简称“保函申请人”)与贵行已签订或即将签订《出具保函协议书》(编号: ),约定由贵行为其提供以 为受益人,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 的 ,我单位接受保函申请人的请求,愿意就贵行为保函申请人在《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债务向贵行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上述《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币种为人民币、金额为 的债务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贵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本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保证期间内当贵行之保函受益人向贵行主张担保债权,并由贵行依据保函赔付后,贵行即可直接要求我单位履行代偿责任,我单位将自贵行要求之日起 十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向贵行支付本反担保函保证范围内贵行要求代偿的金额。

我单位确认,当保函申请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贵行对《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贵行均有权直接要求我单位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本保证期间为本反担保函签发之日至《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保函申请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24个月,但若截止到贵行开立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我单位未收到《出具保函协议书》约定的保函受益人索赔通知复印件的,本《反担保函》保证责任自动解除;若在贵行开立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后,保函受益人向贵行提出索赔请求且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裁定、法院裁判)亦裁决银行应承担保函项下保证责任的,我单位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2年内承担《反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4.本反担保函是我单位的连续性义务,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

5.我单位的保证责任是独立的连带责任责任担保,我单位的保证责任不因《出具保函协议书》或其项下保函的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免除,且即使《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存在其他担保(含类似担保的其他安排),我单位也仍然就本反担保函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向贵行直接承担第一顺序的连带保证责任,我单位的责任范围不因其他担保的存在、增减、撤销或有效与否而减免,也不因贵行放弃或变更其他担保项下的权利或顺位而减免;我单位履行本反担保函下保证责任并不以贵行对保函申请人、其他担保人或/及担保物提出权利主张、提起诉讼/仲裁或者申请/进行强制执行为前提。

6.本《反担保函》为贵行与我单位签订的编号为 的《保函业务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我单位在本保证期间将严格按《保函业务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项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7.其他约定事项:贵行与保函申请人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书》项下的保函到期日为 。

8.因本反担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由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9.本反担保函自反担保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反担保函一式两份,贵行一份,反担保人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反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x年 月 日

保函 篇9

根据本保函,我们双方,即法定办事处设于 的 (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和法定办事处设于 的 (以下简称“担保人”)明确地向法定办事处设于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承担乙方承包合同金额10%,即人民币 (RMB )的履约担保。对该项担保责任,被担保人和担保人及他们的继任者和受让者均应根据本保函内的条款受到不可推委的约束。

我们双方现于 年 月 日在本保函上签字盖章。

有鉴于:

1. 被担保人根据建设单位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简称合同),被担保人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本保函,以保证被担保人将会如约履行合同内所述的义务。

2.根据合同条款,并应被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同意向建设单位提供承担被担保人承包合同金额10%,即人民币 (RMB )的履约担保,以保证被担保人完全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本保函的条件为:

1. 假如被担保人正确履行及遵守合同及保函内所有条款、条文、条件、规条、工程规范,则本保函自动终止无效。

2. 假如被担保人履行合同违约,担保人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的有关通知后,无需对违约事宜作进一步证明便立即以本保函所订明的保证金为限额赔偿建设单位的损失。若累计的赔偿金达到该保证金限额,则此后本保函的义务即告终止无效,否则本保函仍应完全有效;同时,即使被担保人承包合同内有关条款指明的设计、承建、完成、验收及维修的范围及性质有任何变更,又或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对被担保人承包合同作出缓期或减免、又或被担保人承包合同的任何事项对被担保人作出纵容、容忍、宽恕、赔偿、让步的行为,又或被担保人未能管理妥善以防止错漏出现,又或任何令被担保人或其它任何人受到法律限制以使乙方无法履行被担保人承包合同,均不能使担保人免于承担上述保函规定的责任。

3. 本保函应由建设单位严格执行而不需要进行有关步骤以获得被担保人的任何认可和确认。

4. 本保函应共同和个别地对被担保人和担保人及他们的继任者和受让者有约束力(但被担保人及担保人不得在取得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前,将其有关被担保人承包合同的权利和责任转让), 并应确保建设单位及其继任者和受让者的利益。建设单位有全权及自由转让本保函的利益,建设单位毋须取得被担保人及担保人的确认或通知被担保人及担保人。而当转让情况发生时,被担保人及担保人仍会受本保函的所有条文及条件绝对约束,并将受让人视为建设单位。

5. 即使被担保人承包合同内任何一条被担保人承包合同条款出现不合法、失效或作废,担保人对本保函的责任亦不能避免及作废。

6. 在工程师发出总承包合同的缺陷责任证书前,本保函有关的任何索偿事宜仍完全有效。

7. 本保函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担保人: (公章)  被担保人: (公章)

保函 篇10

银行保函

担保人名称:

地址:

邮编:

被担保人名称

地址:

邮编:

受益人名称:中国国际商会

地址:xx市门外大街1号

邮编:

中国国际商会:

鉴于你会根据x年在通过的《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或x年在通过的《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向被担保人签发号码为 的ATA单证册。

应被担保人的申请,我行保证,如你会因这一单证册而支付任何海关关税和/或其他费用,我行在收到你会的书面索付请求后,将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额赔付你会所支付的款项。我行因本保函而承担的最高担保金额为 元人民币。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3个日历月。

保函终止方式:

1.有效期届满。

2.银行收到受益人解除担保的通知。

3.银行支付了最高金额的担保金。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盖章:

保函 篇11

致: :

鉴于 (承包方名称,法定地址,以下简称承包方)和你方于 (签约日期)签订编号为 的《 》 (合同名称),承担实施 (工程名称)。

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方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作为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本银行 (担保人名称,法定地址),同意为承包方出具此项保函。

本银行在此作为担保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并放弃追索权地,代表承包方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万元人民币的责任。当承包方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或你方与承包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或变动文件规定的,无论承包方有无不同意见,你方以书面文件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当日即无条件向你方全部支付。

本银行进一步同意你方和承包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其中 元人民币的保函直至业主/顾问向你方签署#1机组临时验收证书后30天内有效,但最迟不超过乙方全部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6个月。 元人民币的保函直至业主/顾问向你方签署#2机组临时验收证书后30天内有效,但最迟不超过乙方全部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6个月。

本保函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凡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本保函受益人住所地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保函 篇12

X银行:

鉴于根据与申请人 签订的编号

为 的《开立保函协议》(下称《协议》),贵行将向受益人 出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我方特向贵行提供如下反担保:

一、一旦贵行收到收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并决定对外付款,即向贵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无条件地偿付贵行因履行担保义务所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垫付款项及其利息、复息、手续费、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及申请人应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二、对贵行提出的索赔要求不以任何理由拒付,并放弃一切抗辩和追索的权利,同时授权贵行无需征得我方同意即可从我方所有帐户中扣收上述款项。

三、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贵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两年。

四、本反担保函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不因《协议》的无效而无效。本反担保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反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函 篇13

(发包人名称):

因被保证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定(合同名称)合同(合同编号: ),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1、本保函担保的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上述合同生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约,你方要求赔偿时,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提款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

(1)你方的提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提款通知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你方的提款通知应写明要求提款的金额,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材料。

4、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在上述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工作内容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

保证人: (名称)

(盖单位章)

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

(签名)

年 月 日

保函 篇14

致:________

________公司,该公司执行________国家法律,注册办公地址为________(以下简称"NPOG")。

鉴于:

(1) 甲方(NPOG)和乙方(承包商)就________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承包商同意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

(2) 合同明确规定了此条款,即由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担保人")及时递交给NPOG该保函。________银行不可撤消和无条件地向NPOG担保以下内容:

1. 如果承包商在任一方面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则根据NPOG第一次提出的不带证据和条件的要求,担保人在收到其要求后14天内,不论承包商或任何第三方是否有异议或反对,担保人都应立即师父总额为________美元的担保金。

2. 在征得或未征得担保人同意的条件下,无论承包商和NPOG间签订何种协议,或者无论承包商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发生何种变化,或者无论NPOG对于付款时间、履行情况以及其他事项作出何种让步,或无论NPOG或承包商的名字组织机构发生何种改变,都不能免除担保人的担保重任。

3. 本保函持续有效,有效力将相应地保持到最终验收通知单签发日期,或合同终止后3个 ,二者以先为准。

4. 担保人同意,无论未偿还金额能否通过法律行为或仲裁方式获得,并且无论这笔偿还金额是否由于承包商亏损、损坏、花费以及由于NPOG的某些原因造成的,担保人同样给予担保。

本保函由担保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

________银行

签字:________

名字: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保函 篇15

致:

本保函为 (以下简称乙方)与贵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为:)向贵公司提供质量担保。

本银行及本银行的继承人、受让人,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并放弃追索权地,保证付给贵公司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即万元人民币。

(a) 当乙方未能履行上述合同(包括此后甲乙双方同意的对该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变动)约定的其在电厂的保证期内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无论乙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贵公司所要求的不超过上述金额的金额和方式付给贵公司。

(b) 按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 本保函的规定是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贵公司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本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d)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的保证期结束后30天内,贵公司应把本保函退还给乙方,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本保函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保函作用

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承担应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承担责任,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性质

1、是独立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或投标条件之外的。

2、是依据其规定的条件生效的,由担保人以保函中规定的任何单据为基础做出决定的。

3、是不可撤销的。

权责

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

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保函 篇16

反担保人: (身份证: )

(身份证 : )

反担保人针对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贵州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的GHX[ ]第 号《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委托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自愿为债务人就《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所有义务向**公司作如下承诺:

一、反担保人完全理解上述《委托担保合同》之全部条款,并对本反担保函中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提出任何抗辩。

二、反担保人自愿对《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的所有义务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反担保人提供的保证为独立性担保,不以**公司须首先行使其债权的担保物权作为履行保证反担保义务的前提。

四、本反担保函不可撤销。在下列情况下,无论**公司是否事先通知反担保人,本反担保函持续有效:

1、**公司延缓行使《委托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中的任何权利或给予债务人及反担保人任何宽限;

2、本反担保函项下**公司的权利发生转让;

五、在反担保责任解除之前,反担保人自愿接受**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生产经营情况或收入情况的检查、监督;反担保人同时负有监督和催促债务人切实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并对债务人的重大经济活动或其他重大事项负有即时报告义务。

六、反担保人为法人企业的向**公司提供其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信用证明资料。反担保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资产明细表,所提供材料保证其真实性(见附件-1表)。

七、反担保人的担保期限自本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公司对债务人的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保函 篇17

本保函旨在保证 工程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保证主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发包方已经与工程承包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书后,由保证人接受主合同承包方委托为承包方履行预付款相关义务作出如下连带责任保证承诺,本保函项下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约束。具有不可转让性,保证人作为承包方的履约保证方保证具有提供保证

1,本保函从属于 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约能力和资格,本保函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2,本保函保证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承包方在接受发包方预付款后所应承担合同相应义务以及由履行相应义务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

3,本保函保证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为根据主合同发包方支付预付款后,承包方依据合同所应完成的相应工作量,工程量的确定由发包方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确定。

4,在主合同解除后,保证人对承包方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5,本保函中保证人承诺代为履行的仅限于金钱债务,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保证期间,发包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发包方与承包方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承包方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承包方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8,主合同如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9,承包方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发包方,订立主合同和本保函,发包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承包方破产案件的,发包方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11,发包方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发包方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

12,本保函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3,本保涵未经发包方(债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保证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将预付款专款用于主合同约定目的并按本保函承诺承担无条件保证责任。

14,保证人承诺在收到发包方或其授权代理人部分、或全部索赔通知时应履行无条件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的款项。但可要求发包方提供索赔依据以及担保款项的计算明细,在履行无条件保证义务和支付款项前无权对上述依据提出任何异议。履行保证承诺的期限应为接到发包方提出上述书面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5,本保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保证的期间以主合同发包方履行预付款之日起至承包方履行相应预付款义务之日止6个月后失去法律效力。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住所: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保函 篇18

履约保函

本保函是支行为*有限公司与贵司签订的编号为提供的的担保。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在本保证期内如因被保证人严重违约问题而给贵司造成损失,我行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索赔通知后柒个工作日,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索赔的金额。

(一) 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通知由你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 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证期内送达本行;

(三) 你方的索赔通知同时附有:

1、声明你方索赔的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的支付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有上诉违约事实并由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

本保函由本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保函有效期 个月,期满失效后请将保函退回我行,但无论正本是否退回,均视为自动失效。

银行盖章:

行长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