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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推荐3篇)

2023-03-07 20:39:01 工作方案 访问手机版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推荐3篇)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传达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及时排查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少数基层单位传达会议精神不到位、部分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处理不到位等现象还比较普遍,隐患和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9月25日,位于临湘市詹桥镇印石村的正隆花炮厂亮珠生产线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经研究,市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国庆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国庆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更加艰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分头负责,分兵把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近两天,省内外相继发生了株洲醴陵市“9.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9.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结合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一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突出农村、山区、风景区、湖区等车船密集区域,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渡船、游船的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船舶违规航行等行为。二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加强对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旅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类旅游场所要按照接待客量控制高峰时段旅客数量,加强客流疏导,确保安全有序。三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省、市已决定将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延期至年底,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加强矿山、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三大行动”,省、市督查组等上级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凡是前期停产整顿的企业,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后方可复产。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园区、新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中秋节和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密部署、落实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要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和岗位,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确保安全生产。

二、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

各地、各部门要总结前阶段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和G20峰会安保工作有效做法,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国庆节前,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基层和一线检查督查。重点检查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对前期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是否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是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整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是否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打击是否取得实效,通过开展“回头看”,整治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措施,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强化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吸取近期省内外旅游大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教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路检路查,落实“六必查、两比对”措施,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消防部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错时巡查;加强对辖区“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小作坊、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法,坚决督促整改,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或关停等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安监部门要加强治金、涉氨制冷等工矿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游船、渡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射击、大型游艺机等旅游项目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逐一核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渔业、民爆、电力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检查针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对各类隐患点及时排查和除险加固,切实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当前和国庆节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报告。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各生产企业要充实一线值班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并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3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区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现制定我街道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精心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督查检查,提前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对责任不落实,管理松懈,失职失察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检查分工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综治办、交警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严肃查处无证驾驶、违章驾驶、超员、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行,整治在驻地主要道路违章停车现象,加大对运输爆炸物品、化学危险品和其它违禁品的车辆稽查力度,特别要针对重大交通事故处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情况要及时行动、快速反应。

二是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经贸办、派出所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措施、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达到责任书的要求;检查特种设备质量检验证明;检查企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检查车间、宿舍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要把防范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作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同时,经贸办、派出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防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三是城建办公室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是综治、公安、工商等各部门要加强对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审批把关,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海上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目前正值秋季,气候变化无常,要严格渔船出海作业签证制度,确保出海作业的船员及船舶具备适航条件;继续抓好为40马力以上渔船配备气胀式救生筏和单边带电台工作。同时,要严肃查处私自出海,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等违法违章作业行为,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各责任部门请于9月25日至10月7日这段时间内,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于10月8日上午9点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书面报街道经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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