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政务月末工作总结报告
__年,市商务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全面落实“三进驻”为重点,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契机,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全面提升了全局依法行政水平,较好地推进和保障了商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坚持“四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逐步实行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职权公开,并就所有办事内容、方式、程序向社会公开承诺,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实行办事公开。按照市政府19号文件要求,将外资行政审批、外贸经营权行政备案、投资代理、外贸企业资金申报等职能项目交由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全权办理,确定首席代表全权履职,派出6名同志专职进入政务中心,做到项目、人员、职权三到位。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商务局网站和省、市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商务部门涉及管理的肉品酒类安全、拍卖典当企业、定点屠宰以及外资外贸企业设立审批和年检等共94项职权的每一项职权项目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条件、程序、办结期限以及收费标准等内容,都在政务大厅和各科室张榜公布。对本局职能、职责和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三是实行职权公开。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对本局所有行政职权进行了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市商务局行政职权目录》,绘制了“行政职权流程图”,系统地修订了机关,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于明年初以网络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四是进行公开承诺。由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依法审批审核许可,推行办事限时制,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罚,规范执法检查,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
第二篇:政务月末工作总结报告
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民政局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各方面全方位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施政方式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单位的廉政建设,密切了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实效,现就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上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年初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抽调了有经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扎实、有效的进行。
今年四月五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1、实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一楼楼梯口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在法定假日和部分双休日安排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办事,受到群众好评。
2、民政业务公开实现了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民政局正规文件形式公开,拨款文件在发给各乡镇政府的同时,还报送市民政局、县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上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10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3、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4、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对重点贫困村、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了1000元的补助。
三、政务公开存在的不足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股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第三篇:政务月末工作总结报告
20xx年,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中心的指导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为“四区”建设服好务。现将区政务服务中心20xx报告如下:
一、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一是完成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全区21个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设立行政审批科,由行政审批科代表本部门集中办理法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完成部门审批权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其中行政审批科单设的部门3个,挂靠其它科室的部门18个。二是完成行政审批科成建制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锦江区根据各部门设立行政审批科的情况,3个单设行政审批科的和4个审批业务量较大的,审批科成建制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8个后台办公室,后台办公人员23人;增挂牌子的也保证有足够的力量和专业骨干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完成各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科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共有25个职能部门进驻,设立了43个服务窗口。三是完成各职能部门将行政审批权向办事窗口授权到位。全区504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有494项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集中率达98%。各部门在办事窗口设立首席代表,将行政审批权限充分授权给窗口首席代表,并于今年年初签订书面授权书,全面实现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四是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的“一条龙”服务,杜绝办事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的现象。今年1-10月,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316994件,其中现场办结298702件,现场办结率为94.23%。
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
锦江区以创建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的目标,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一是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面积2550㎡,大厅宽敞、明亮、整洁,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办公电脑等办公物品整齐统一,摆放有序;服务大厅窗口分布、楼层分布等指示牌清晰准确,配套服务设施设置合理,齐备,中心积极营造规范、舒适的办公环境,使群众到中心办事一目了然,方便办事。二是调整窗口布局。结合推进并联审批要求,将企业登记类的办事项目所涉部门分区域相对集中,便于服务对象咨询和审批内部流转,促进服务效率提高。三是中心严格规范各窗口的收费,统一由入驻中心的银行收取,向社会公布服务事项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有效杜绝了行政审批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等不规范行为,避免发生窗口乱收费的现象。
三、深化并联审批,减免新办企业注册登记费
锦江区深化并联审批,按照“统一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集中回复”的要求,积极推进新办企业注册并联审批,并于今年3月20日起,免收新办企业注册登记相关费用,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工本费。受理新办企业注册申请后,区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督促工商、税务、质监实施并联审批,于2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证照,核定相关费用。申请企业取件时,并联审批窗口将“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并发放给企业,企业无需交纳注册登记相关费用。截至10月底,并联审批窗口共办理注册新办企业873户,共计减免企业注册登记费73万余元。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比选)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比选)行为,锦江区下发了《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有形建筑市场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锦监发〔20xx〕35号),要求自20xx年1月1日起,我区所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或比选活动,必须进入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五、严格使用统一的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和电子监察系统
按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要求,锦江区推行使用省、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和电子监察系统。一是按照统一确定的原则、分类、标准和名称,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清理。二是对清理保留的504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积极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规范工作,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础数据,包括: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数量、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申请材料等22个要素,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办理环节的规范和优化工作,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省、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标准统一。三是严格使用省、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系统,做到超前防范、动态监管和硬性约束相结合,促进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按法定程序办事,有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依法行政。自市级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系统运行至今,无一件因窗口办理超时而产生的超时件。
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本着切实方便群众,完善电子政务建设的目的,建立了政务服务网站,为办事群众提供网上在线咨询、相关表格下载,即时将当天各窗口接办件数量和各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在网上进行滚动公示,做到办事事项、办事流程、事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一目了然。
六、加强窗口队伍建设
一是为确保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形象,对进入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严格把关,锦江区建立“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选派职能部门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到“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二是积极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宣传教育,诸如:审批应用系统使用培训、普通话培训、服务礼仪培训等,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政务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以提升政务服务窗口整体服务质量。三是实施月度优质服务窗口和年度优秀窗口的评选,树立典型,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中心设立了监察投诉台、投诉举报箱等投诉设施,公开行政效能及投资软环境投诉电话,畅通政务服务投诉渠道,在服务第一线直接听取办事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纠纷、解决矛盾。今年,没有发生一起新闻媒体的负面报道,也没有发生一起因明察暗访而引起的通报。
七、创新推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代办点标准化建设
一是锦江区要把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代办点规范化建设工作与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社区治理机制相结合,构建覆盖全区、城乡均衡的公共服务网络。按照社区服务“网格化”的原则,结合街道、社区的地域和人口特点,在全区16个街道办事处采取“一站一居”或“一站多居”方式,建立了28个“公共服务站”,设立统一规范的服务窗口,作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向居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和平台。并通过统一的笔试和综合考核,建立了一只具备较高素质的300余人的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为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推进“民生类”审批服务事项进社区。我区对社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类”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公共服务站应承担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前,公共服务站共承担了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再生育审批、《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14个部门的6大类,49项“民生类”审批服务事项。